近日,記者從丹鳳縣人民政府獲悉,經丹鳳縣政府研究決定任免一批領導干部。詳細名單如下:

  縣政府研究決定:

  劉子龍同志任縣發展改革局副局長;

  劉志豐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局副局長,免去縣中小企業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劉煒同志任縣公安局副局長;

  校王立同志任縣民政局副局長(正科);

  趙虎同志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田忠良同志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正科);

  樊全明同志任縣審計局副局長;

  冀忠敏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劉哲同志任巒莊鎮司法所所長(兼);

  劉鑫同志任蔡川鎮司法所所長(兼)。

  免去:

  李丹雅同志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王榮同志縣公安局龍駒寨派出所所長職務;

  李敏玲同志縣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劉山寶同志縣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賈建鋒同志縣森林公安局局長職務;

  何彥文同志縣國庫支付局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李建民同志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單慧霞同志縣考試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金永鴻同志蔡川鎮司法所所長(兼)職務;

  賈盤龍同志巒莊鎮司法所所長(兼)職務。

  在機構改革中涉及撤并或更名部門的原任職務自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