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驥)1月13日,記者從省扶貧辦獲悉:截至去年底,我省已通過國務院扶貧辦公示發布的扶貧產品共10批11385個,產品價值達749.2億元。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省扶貧辦以消費扶貧為抓手,會同我省9個廳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開展消費扶貧行動的通知》,要求102個縣(區)開展扶貧產品認定工作。

  全省各級按照“縣認定、市審核、省復核、國務院扶貧辦匯總備案并公示發布”的程序,建立了月推薦、月復核、月申報制度。各縣(區)持續受理市場主體提交的扶貧產品認定申請,省、市、縣三級按月為周期協調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認定、審核、復核工作,并通過國務院扶貧辦消費扶貧數據庫系統分批推薦上報。

  截至去年底, 我省已分11個批次向國務院扶貧辦報送推薦扶貧產品14490個,涉及供應商363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