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了

  家人朋友們在一起

  是不是想打打麻將放松一下?

  娛樂當然可以

  但是一定不能賭博!!!

  近日,公安部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統籌做好春運春節安保相關工作情況。

  春節期間嚴厲打擊地下流動賭場。采取“掛牌督辦、提級管轄、異地用警”等措施,深挖打擊地下流動賭場的組織者、經營者、獲利者和幕后“保護傘”,深入區域交界、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開展“拉網式”清查,及時查處涉賭突出問題,最大限度擠壓賭博違法犯罪空間。

  賭博的代價有多高?

  一、輕者到看守所(拘留所)過年(1-15天)+3000元以下罰款;重者判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罰金,情節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

  二、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移民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三、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后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四、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后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五、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治安處罰標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刑事犯罪標準

  下列行為和標準屬于賭博犯罪(開設賭場罪),輕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

  二、“聚眾賭博”。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三、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微信群等)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四、明知他人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提供賭博機、資金、場地、技術支持、資金結算服務的;受雇參與賭場經營管理并分成的;為開設賭場者組織客源,收取回扣、手續費的;參與賭場管理并領取高額固定工資的;提供其他直接幫助的。

  五、開設賭場。設置具有退幣、退分、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施設備(賭博機),并以現金、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作為獎品,或者以回購獎品方式給予他人現金、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組織賭博活動的。

  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