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麗莉)曲江“燈籠村”有上千年的歷史,是西安市的一張名片,卻為何不能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被保護起來?昨日,西安市群眾藝術館非遺項目負責人王智說,“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有嚴格的條件和要求,三兆村的燈籠‘滿身’都是鐵絲,失去了傳統古燈的元素,咋申報非遺項目呢?”

  昨日,記者針對三兆村燈籠的前世今生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燈籠起源于1800多年前的西漢時期。公元前65年,漢宣帝將現今曲江池東南的一塊地方選定為陵墓地(即今杜陵),并遷徙了許多達官貴人居住于此,這里就是西安市的三兆村。據有關史料記載,三兆村的燈籠起源于西漢時期,此后一直延續至今,并成為西安市的一張名片。

  有著如此悠久歷史的老手藝究竟為什么不能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呢?西安市群眾藝術館專門負責非遺保護項目的負責人王智說,在普查西安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過程中,他曾經多次到三兆村考察過,也曾多次和村子里有名望的老藝人呼延振元等交流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傳統古燈由于制作麻煩,銷量不高,在市場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做燈人都選擇了看上去非常輕巧的現代燈籠,使得外觀看上去古樸的燈籠,“滿身”都是鐵絲,失去了傳統古燈的主要元素,無法滿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條件和要求。

  “凡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必須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具有鮮明特色,在地區內有較大影響。”王智說,制作傳統紙燈籠,除了用竹簽箍架子,還要裹布、糊紙、裝穗子等,共需幾十道工藝,但現在的三兆燈籠恰恰把這些元素慢慢退化掉了,但令人欣慰的是,三兆村制作古燈的手藝還沒有失傳。

  “燈籠是一種藝術品,更承載了親情的傳遞。”做燈藝人呼延振元說,為了慶祝國泰民安,人們扎結花燈,借著閃爍不定的燈光,象征“彩龍兆祥,民富國強”。從燈籠制作工藝的進步,到形成獨特的燈籠文化,以至成為新年習俗,燈籠不僅見證了社會歷史發展變遷的滄桑,也見證了人民群眾生活越來越好的喜悅。但是如何把這門傳統手藝傳下去,一直是他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