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王晶) 最近,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了飲料,糧食及糧食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等19類166批次產品,其中合格163批次,發現不合格樣品3批次,并對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了通告。
本次抽檢中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企業、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分別為:西安童皇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8月5日生產的2L童皇果粒橙(橙汁味飲 料),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苯甲酸;甘泉刺榆釀造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9月15日生產的刺榆牌370ml(8%v/v) 甘泉黃酒,發現非糖固形物、總糖不達標,檢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山梨酸、糖精鈉、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西安振龍調味副食有限公司2015年10 月6日生產的振龍牌50g/袋生姜粉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記者從省食藥監了解到,這些食品存在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劑,主要包括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等,原因可能是企業為漂白和防腐,或者彌 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圍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黃酒的非糖固形物、總糖不達標,原因是釀造不充分、企業生產加工過程質量控制不當。長期 使用含有這些物質的產品,對人體健康有嚴重的危害。
陜西省健康管理師協會副秘書長張婳:“大部分食品添加劑進入到人體之后,通過我們的血液運輸到肝臟當中,都是要通過我們的肝臟通過分解和代 謝的,如果長期大量的食用超范圍的食品添加劑的話,對兒童、老年人還有一些特殊性疾病的人來說,對他們的肝臟功能是尤為不利的?!?/p>
目前,對于這次抽檢的3批次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西安、延安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 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西安、延安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 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將調查整改情況在5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