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機動車的不斷增加,每年涌現大量“駕考”人員,由于生源與考試能力出現嚴重的需求矛盾,使“駕考”積壓成了“老大難”問題。如今,陜西駕考考生的福音來啦!

  昨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由省公安廳負責解決駕考考試積壓問題。

  對報考單項科目排隊超過2個月的考生,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安排異地考試、購買社會考場服務、增加考試警力、推進考試業務下放等方式予以解決。必要時調配異地考試員組織集中考試,全力緩解考試積壓存量。

   今年上半年啟動改革試點工作

  《實施意見》給出了我省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時間表——

  2016年上半年,啟動改革試點工作;2016年2月起,駕駛員理論考試(以下簡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逐步推行自主報考。

  2016年底前各市實行“計時收費、按學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服務方式的駕駛培訓機構要達到50%以上。

  2017年,總結試點經驗,深入推進改革實施。

  2018年,完成改革重點工作任務,基本建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服務優質、管理規范的駕駛培訓市場體系,基本建立公開透明、權責清晰、運轉高效、公正廉潔的駕駛考試管理體制,基本解決培訓考試中的不便利、不規范、不經濟等問題。

   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

  以前,駕校實行先收取一部分費用,學員培訓一段時間之后再收取剩余的費用。現在印發的《實施意見》將改變駕駛培訓機構一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用的模式,推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的服務措施。

  同時,實行學員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自主選擇繳費方式。試點學員分科目、跨駕駛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如今,我省將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前提是在全國試點單位取得成功經驗后,逐步推行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并直接申請考試。禁止自學駕駛所用自備車輛用于經營性的駕駛學習活動。

  自學人員上道路學習駕駛前應到公安機關免費領取學車專用標識和學習駕駛證明,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隨車指導人員依法承擔責任。

   5月底前統一全省新建考場標準

  《實施意見》還鼓勵建設和使用社會考場。2016年5月底前,制定《陜西省駕駛人考場建設標準》,統一全省新建考場標準,對在用考場按照新的標準進行改造。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建設考場,積極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使用社會考場。

  2016年6月底前,制定《陜西省駕駛人社會化考場政府有償購買服務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