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西安中院 作者:閻良法院 王守珍
李鋒自營個口腔診所,雖談不上日進斗金,可也能小富即安,但卻無意間結識了在河南搞投資公司的老鄉張震,于是在張震的“慫恿”下,其開始搞投資公司。短短的一年時間里,李鋒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二千余萬元。近日,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被告人李鋒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分別判處被告人李鋒、趙信有期徒刑七年,判處孫立有期徒刑四年又六個月。
2013年年底,被告人李鋒等在張震的授意下在西安市閻良區開始籌建投資公司。并于2014年1月28日注冊成立西安某投資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以高息為誘餌,通過散發宣傳資料、業務員拉業務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宣傳,以投資合同擔保的形式與不特定社會公眾簽訂投資合同,自公司成立至案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本金未返還部分共二千八百余萬元,涉及投資群眾250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鋒、張震、趙信、孫立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未經相關部門批準,通過散發宣傳冊、業務員拉業務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李鋒、趙信主動到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