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都市快報》)違法停車被交警貼了單子,這本來沒啥說的,可司機王師傅卻告訴記者,雖然自己違停是事實,可對于被貼的這違停單子,他心里不服,因為他覺得這貼單子的人的身份有問題。
在一個月前,王師傅到西安市樂游路曲江交警大隊去辦事,因為停車位沒有了,他把車停在了交警大隊門口的路邊,可辦完事出來之后,發現車上被貼了一張違法停車告知單。
王師傅:“單子上的章子就是交警曲江大隊,過了幾天我上網一查,確實在那兒有一個違停,我就去把單子消了。”
因為在那里曾出現過違停,王師傅以后從那兒經過,就會多看一眼,這一看,他心理犯了嘀咕。因為好幾次,他看到在交警曲江大隊門口有一個穿著交警制服的男子,給違停的車輛拍照、貼單子。
王師傅:“他穿的警察制服,但我看了,他不是正式民警,那他憑啥給人家貼違停單子呢?”
真的是協警在給違停的車輛貼單子嗎?為了核實王師傅所說的情況,10月28日,記者來到樂游路交警曲江大隊,不到9點,陸陸續續的就有司機開車來交警隊辦事了,因為兩邊的停車位已滿,一些司機就把車停在了路邊,記者看到這些車輛確實屬于違法停車。下午3點05分,一名穿著交警制服,身穿反光背心的男子,從交警曲江大隊出來,幾分鐘后他看到一輛違停車輛,上前拿出了照相機,對違停車輛進行拍照,之后寫了一張單子貼在了違停車輛的車窗上,并走到車頭位置再次拍照后,走進了交警曲江大隊門口一間掛著竹簾子的房子。而記者上前一看,這名男子貼的單子確實是蓋有交警曲江大隊公章的違法停車告知單。隨后這名男子在這條路上開始來回巡視,遇到違停的車輛,車上有人時就要求司機把車開走。
身著制服男子:“把你車趕緊開走了。”
司機:“師傅師傅,我走呀,我走呀,師傅。”
10月28號下午4點15分,這名男子對違停在交警曲江大隊門口的,車號尾號為陜AQ的小轎車,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那么,這名身穿警服的男子,他的真實身份是不是警察?他是不是真的像王師傅所說的,只是一個協警呢?
為了弄清楚這名身穿交警制服,對違停車輛貼單子的男子的真實身份,記者連續三天對他進行了跟拍,發現了其中的問題。
10月29號早上9點05,還是昨天那名身穿交警制服的男子,出現在了交警曲江大隊門口,給4輛違停在路邊的轎車拍了照、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而10月30號一天,這名男子在交警曲江大隊門口,給樂游路上違停的8輛轎車貼上了違法停車告知單,并拍了照片。
記者:“那違停單子是你貼的嗎?”
身著制服男子:“不知道,不知道。”
記者明明拍到就是他貼的違停單子,可為什么這名男子不承認呢?難道他真的不是正式民警嗎?從鏡頭上,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雖然這名男子的著裝以及裝備都與正式民警極為相似,但他的制服上的肩章并不同于正式民警的肩章。那么,這名男子究竟是不是正式民警呢?
記者:“你是輔警,還是正式民警?”
身著制服男子:“輔警。”
記者:“輔警能貼單子嗎?”
身著制服男子:“你是有啥意見到隊里面反應,這問題我沒有辦法給你解釋,我只是在執行隊里面給我安排的工作。”
按照相關規定,沒有正式民警在場的情況下,輔警是不能單獨去貼違停告知單、或對違法車輛拍照的。但對此,交警曲江大隊警務大廳的民警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記者:“他能貼單子嗎?”
窗口民警:“可以。”
記者:“他是輔警,他能貼單子嗎?”
窗口民警:“可以。”
記者:“規定輔警可以貼單子嗎?”
窗口民警:“如果貼不成,這么大個大隊能叫他去貼嗎?相關的規定,一個是輔警,人家就協助咱們大隊工作。人家這種拿照相機拍證取證,這本身就是一種協助。”
按照這位民警的說法,只要交警大隊安排了,輔警就有權給違停車輛貼違停告知單,這不是與《公安部關于加強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的意見》的規定相違背嗎?
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焦和平:“協警這種貼罰單的行為是一種行政執法行為,是我們行政處罰法里面所規定的行政罰款行為,協警這種做法是不符合規定的。因為對于公權力的行使,有一個最基本的法律原則,就是法無明文授權不可為。那么在人民警察法里面,協警不是正式的人民警察,同時也沒有一個法律條文,授予協警執法權。第二,在公安部關于加強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的意見里面,也明確規定,執法主體必須是具有執法資格的在職民警。協警,輔警不得佩戴警章,不得穿戴警察制服,更不得從事任何執法活動。所以從這兩個規定和法律原則來看,協警是沒有執法權的。”
一個在相關法律和規定里并沒有執法權的輔警,為什么在西安交警曲江大隊那里卻變成了有執法權。這些被貼罰單的汽車車主經過查詢發現,其中有的車輛違停信息已經上網,將要繳納一百元的罰款,他們也表示違法停車理應受到處罰,但是執法者是輔警他們心里面還是難以接受。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執法行為,產生的違停車輛的處罰又該怎么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