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銀行購買了理財產品,卻突然遭遇莫名抵押貸款183600元。12月14日,發生在艾女士身上的這件事,讓她百思不得其解。錢被誰貸走了,用什么手段貸走的,辦理貸款時銀行為什么沒有通知她?對于這些問題的答案,艾女士一概不知。
今年11月份,艾女士在一家銀行購買了新推出的一款理財產品。按銀行規定,艾女士將以前購買的兩款理財產品全都轉入到這個理財卡上,合計28萬元。12月12日,正在上班的艾女士,突然接到一個來自深圳的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是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并通知她有兩張銀行卡涉嫌集資詐騙案件。該“工作人員”將艾女士的姓名、銀行卡信息說得清清楚楚。聽到這里她感到一頭霧水,但隨后“工作人員”說:“你要不信,我把網址給你,你可以登錄網頁看一下你的通緝令。”掛斷電話后,艾女士隨即打開網址發現,一張貼有其照片的通緝令醒目的掛在網頁上。“自己從沒做過犯法的事,怕什么,然后就沒當回事。”艾女士說。
兩天后,該“工作人員”又打來電話稱,因艾女士的兩張銀行卡涉嫌集資詐騙,需凍結賬戶,并要求她給工行卡上存入和理財產品同樣金額的保證金。手頭沒有20多萬現金的她,頓時慌了神,她趕忙找來家人湊錢。在丈夫的再三詢問下,她才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這時她的丈夫說:“這可能是個騙局,我們得趕緊報案。”隨后,兩人來到公安碑林分局太白路派出所報案,民警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首先讓他們趕緊去查詢一下自己的賬戶有沒有異常。經查詢,艾女士一張銀行卡上的4萬元被轉走,理財產品的錢還在,但多出一筆183600元的貸款,且貸款已被人分2次取走。自己從沒貸過款,沒簽過字,誰把錢貸走了?這成了艾女士心中解不開的疑團。
12月17日上午,艾女士接到該銀行工作人員打來電話說:“您在我銀行有一筆理財質押的貸款,金額183600元,12月21日到期,請及時還款。”“自己還沒想通誰把錢貸走了,銀行就來催債了……”艾女士再次來到太白路派出所進行了詳細報案,并到銀行進行信訪,信訪工作人員答復:15日內反饋結果,但是此筆貸款12月21日到期后,銀行會按照流程將艾女士的理財產品折現扣除貸款金額和利息。
昨日,記者聯系到了該銀行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是誰用艾女士的理財產品抵押貸的款,他們也不知道,此事已向上級部門做了匯報,且這種業務很有可能是在網上操作的。
如果像工行工作人員所說,是有人用艾女士的理財產品在網上辦理了貸款,那么艾女士丈夫提出一系列疑問,又該怎么解釋?首先其妻子在銀行辦理理財業務,銀行工作人員極力推薦使用“理財金賬戶卡”,沒有任何書面或人工告知此卡可以上網申請質押貸款,不用本人簽字等風險;其次,貸款如不需本人簽字確認,直接網上操作就可以辦理,那么銀行為什么不在放款的第一時間告知客戶貸款是否到賬,而是等貸款即將到期時,通知還款?最后,單是通過一個電話,騙子是如何熟練地通過最短時間騙取客戶貸款,并進行轉賬操作,是誰泄露了此業務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