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麗莉)昨日,送水工方先生說,他春節放假期間天天都在上班,老板此前說將依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他支付加班費,他不知道國家政策是怎么規定的?如果老板不給他支付加班費怎么辦?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部門和律師。

  方先生說,他的老家在哈爾濱,來西安東郊一家飲用水企業打工已經兩年半了。今年春節由于單位人手少,加上自己離家遠,沒有回家過年,公司就安排他假期值班。 從除夕開始算起,到大年初六,他每天都在給客戶送水。起初,老板說假期加班工資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來支付,他擔心公司兌現不了,也不知道國家政策是怎么規 定的?

  對此,省人社部門有關人士解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5年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春節假期是2月18日(除夕)至24日(初 六)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屬法定節假日的仍然是初一、初二、初三這3天。除夕及初四、初五、初六這4天則屬于調休時間。如果以一線工人日薪折月薪 21.75天為例計算,其在今年初一至初三期間加班,有三倍工資。除夕、初四至初六加班,單位可安排補休,如果不能補休,單位將支付其兩倍工資。以此計算,如果一線工人這個春節全部加班又不能補休,可多拿17個工作日報酬(初一到初三補三倍,除夕、初四到初六補兩倍)。

  對于方先生擔心“如果老板拒不付加班費該怎么辦”的問題,陜西合恒律師事務所李律師說,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 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