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涉世未深,辨別能力差,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輕信網友,見面后安全防范意識差因而遭受性侵害案件屢屢發生。近日,永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侵害陌生網友的被告人張長長因犯有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5年10月15日下午,被告人張長長(化名)通過QQ附近人搜索功能與被害人李好好(化名)(女、16歲)相識聊天,并邀請李好好一起吃飯喝酒。飯 后張長長將李好好送回被害人居住的柏拉圖酒店,并以喝醉酒想吐為由進入被害人居住的502房間,進入房間后被告人張長長借機將被害人壓倒在床上,強行脫去 被害人的衣服,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

檢察官提醒:網上交友要慎重,尤其是未成年人不要輕信他人,不要單獨和網友見面,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蒙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