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 這兩天有網友發微博稱自己的朋友在西安北繞城上開車時,突然發現一名初中生樣子的人騎自行車,由于來不及反應,與自行車發生了碰撞,所幸騎自行車的孩子只受到了皮外傷。但是交警部門表示,騎自行車上高速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通過網友發布的微博得知,當時事發時間為3月24號晚上7點多,發帖網友的朋友駕車行駛在西安北繞城內環方向時,突然前方出現了一個騎自行 車的人,由于車速較快和對面車輛遠光的關系,車輛沒能及時避開與之相撞,所幸騎自行車的孩子受傷并不嚴重。目前事故正在轄區交警部門的調查中。
西安交警支隊高速大隊西柞中隊民警楊輝:高速公路車速比較快,駕駛員不容易察覺這些低速行駛的行人或者非機動車,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 員受傷甚至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嚴禁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以及時速低于時速70公里的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交警表示,駕駛非機動車輛上高速的情況還比較少見,相比之下行人通行穿越高速的情況會更常見一些,一些高速路段沿線附近會有一些村莊,雖然這些地方都會設置下穿隧道或者天橋供行人通行,但不少人圖一時方便,便選擇翻越護欄,橫穿高速路。
西安交警支隊高速大隊西柞中隊民警楊輝:還有一些村民在春季春暖花開的時節,好多野菜生長,跑到高速公路沿線去挖野菜,這樣會給自己以及駕駛員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我們也在這里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安全隱患,文明出行、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