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5點30分左右,受傷學生樂樂的家長趕到學校,經過與保衛處商談后提出:對此次打架事件進行一次性處理,打人學生須賠償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預估合計約104700元。樂樂的舅舅作為家長代表提出協商費用4萬至5萬元作為當天的第一次調解費用。

  保衛處根據受傷學生家長的要求,在學校會議室進行了第一次調解,未能成功。樂樂的家長提出給對方時間考慮,再進行協商。并根據對方的承受程度降低費用2萬至3萬元進行調解。

  5月18日進行第二次調解,由該班主任將調解意見通知打人學生家長。最終,鄧某某、程某、王某某、張某、劉某某的家長不同意調解費用,同時表示每家只愿承擔1000元費用,共計5000元。至此,經學院再次調解,最終未能達成協議,此事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被打女生半夜驚醒醫生建議精神治療

  樂樂的媽媽說,5月14日晚,從外觀上看,她看到樂樂身上都是些外傷,感覺不要緊,就將樂樂接回家,誰料剛剛睡著不久,樂樂全身顫抖著哭喊道,“別打我了,求求你們別打我了……”她就不停地安慰孩子。第二天白天,看上去樂樂情緒極度低落,一看見拖鞋、發卡就情緒失控。當她提出讓樂樂在家休息一陣子了再去上學時,樂樂突然用兩只手抱著頭哭著說,“不去上學了,再不去學校上學了,媽媽,你救救我,我怕她們把我打死了。”她一看娃的情況嚴重,就趕緊把樂樂帶到省人民醫院檢查,診斷結果為“應激反應”,建議休息一周并定期檢查。當晚回到家中,樂樂睡到23點多時,再次極度驚恐地坐起來,全身顫抖著又說“別打我了,別再打我了。”這幾天來,情況一天比一天嚴重。

  昨天上午,媽媽和從外地趕回來的爸爸帶著樂樂來到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檢查,醫生在病歷中寫道:“意識清,表情呆滯,問話少答,提及事件時顫抖、哭泣。應激相關障礙,建議住院進一步化禁診治。”隨后,醫生開具了住院證明,入院情況欄內注明“嚴重”。對此,樂樂的媽媽扶著樂樂來到醫院院子里放聲大哭,“好好的一個娃送到學校去,給我折磨成這個樣子了。都是些十六七歲的娃娃,心咋這么狠呢……”

  該校一位老師說,現在的學生非常難管理,尤其是他們這種性質的學校,都是一些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叛逆心理很強。這件事雖然令人痛心,但值得人深思。他個人認為,這些孩子都缺乏包容心,如果彼此之間多一些寬容、多一些諒解,不要去計較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任何不愉快的事情都可以避免掉。在這件事情上,學校也有一定的監管責任。但事情已經發生了,就得理性去對待,既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證被打學生得到治療,也要考慮到對打人學生的正確教育。參與打人的學生,都是十六七歲的孩子,如果學校將其推給家庭,家庭又將其推向社會,那么這些孩子有可能這一輩子就毀了。

  目前,公安長安分局東大派出所已對此事正式介入調查處理。

  治理校園暴力需要完善立法

  陜西合恒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志山說,越來越多的呼聲要求制定反校園暴力法,不能因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負法律責任,任何人只要觸犯刑律并造成嚴重后果,都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現在的實際情況是,校園暴力越來越具有炫耀性,通過欺凌或毆打別人并制作和傳播視頻進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會鼓勵一些人在校園施暴,甚至越來越殘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從國家層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與相關法規,更多肯定是一種事后懲罰來建立起約束。

  李志山說,解決校園暴力,需要多管齊下,首先通過專項治理收集各種常見問題,盡快推進完善立法與嚴格執法。同時,家庭教育缺失的應該盡快彌補,友愛、平等與尊重教育應該得到重視。另外,學校也應該在尊重教育方面發力,做到老師尊重每一個孩子,以身作則,同時不僅是關心他們的學習,也包括情感與內心世界。校園欺凌只是一個現象,它的成因有很多,從這些原因入手解決問題,效果會事半功倍。

  文/圖本報記者李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