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 新聞中心 記者 楊晗) 因停車收費起沖突,女子拿水果刀捅傷收費員。近日,長安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
2014年8月15日,江某(女)在長安區一家飯店門口停車場取車時,因停車費和收費員楊某發生沖突。楊某認為,江某的車在停車場停了兩天,要按每天3元收取9元停車費,而江某只給3元,因此發生沖突。江某到旁邊的攝影店里拿了一把水果刀返回停車場,再次和楊某發生廝打,楊某被捅傷左側腰部,經鑒定為重傷二級。
近日,長安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官寄語:一次小糾紛竟付出了血的代價,面對矛盾糾紛,要冷靜處理,切勿因一時沖動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以致悔恨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