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開庭!嘭——”6月26日上午10時,隨著審判長姚化鵬開庭法槌聲的敲響,長安區法院“國際禁毒日”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動正式啟動。
第30個國際禁毒日,為了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營造全社會無毒健康的生活方式,長安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對6起典型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上午10時,在法警的帶領下,6起案件中年齡最小的兩名被告人楊晨光、郝思宇首先被帶上法庭。作為平均年齡只有二十多歲的年輕小伙,他們卻在一個月內先后兩次鋌而走險,干起了從境外通過體內藏毒運輸毒品的勾當。
2016年11月2日許,被告人楊晨光按照上線指示將毒品吞入體內后從緬甸輾轉來到西安,在與長安區的被告人郝思宇接頭后,將體內毒品毒品全部排出后交給被告人郝思宇,郝思宇又按照上線指示將毒品帶到西安市沙井村附近的另一接頭人。
在第一次體內運毒成功后,被告人楊晨光在同月底又心存僥幸故技重施,再次將80顆用塑料薄膜包裝的長約4厘米,寬約1.5厘米的毒品吞下20顆,其余60顆藏在衣服里帶到中國境內。后楊晨光在貴陽一旅館內排出體內的20顆毒品,與其余60顆毒品一起藏入一水果紙箱內。11月28日,被告人楊晨光按照上線的安排乘飛機再次到達西安,等候接貨人。同樣得到上線指示的被告人郝思宇,在長安區某飯店附近再次接應被告人楊晨光。在發現楊晨光被公安人員跟蹤后,郝思宇遂逃離現場。被告人楊晨光被民警當場抓獲,其所帶紙箱被現場查獲疑似海洛因毒品80顆。經鑒定:該疑似毒品物總凈重為385.5700克,從中檢出海洛因成分。兩日后,被告人郝思宇亦被公安機關抓獲。
該案長安區法院經審理,以運輸毒品罪依法分別判處楊晨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十二萬元;判處郝思宇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八萬元,同時收繳涉案毒品。

隨后,長安區法院還對曹某某犯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杜某某等3起販賣毒品罪犯罪案件進行了當庭宣判,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三年不等,四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當天,在長安區禁毒辦“健康人生·無毒無悔”主題宣傳活動的統一部署下,長安區法院在韋曲長安廣場設置禁毒日法律宣傳點,為往來群眾免費發放禁毒宣傳資料和提供法律咨詢。(案件當事人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不僅危害身體健康,由此而引發的搶劫、盜竊等次生犯罪案件近年來也呈現多發之勢。目前,雖然我國一直秉持嚴厲的禁毒政策,但毒品犯罪案件在農村和城鎮地區的無業人群中仍較為高發。法官在此提醒社會公眾,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幸福,請務必遠離毒品。
作者:長安區法院 劉純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