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楊晗 王道強)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西安的兩個老賴就是欠債千萬拒不歸還,也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昨天(10月28日)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處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西安的一家建筑公司因為之前從西安一家銀行借款本金4000多萬,之后一直不還。無奈銀行將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后,這家公司一直不履行判決,而這家公司的董事長黃某已被全國各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三十多次,欠款四千多萬就是一分不還,屬于典型的“執行老賴”。承辦法官及合議庭經多次合議后,認為黃某作為該公司董事長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作出了司法拘留的決定。
法官:“決定如下:對黃某拘留15日。”
無獨有偶,昨天除了黃某外,另一名男子閆某也被處以司法拘留。原來,閆某的公司與陜西一家擔保公司因為借款合同發生了糾紛,法院判決閆某應償還借款本金1000萬及利息,但在法院的執行過程中,閆某有意拖延、百般推諉,不但絲毫沒有履行誠意反而想盡辦法阻撓法官采取執行措施。為及時有效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震懾被執行人囂張氣焰,承辦合議庭嚴格履行法定程序后對閆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司法機關提醒大家,法院生效的判決具有法定效力,也提醒當事人及時到法院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