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將于今天上午8時30分公開審理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龔愛愛因擁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處價值不菲的房產,被網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時其所擁有的“多個戶口”一事也引發輿論嘩然,質疑不斷......
今日關注
最高人民檢察院1月24日對此事件掛牌督辦,并下發通知要求北京市、山西省、陜西省檢察機關立即介入調查,依法查處龔愛愛假戶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犯罪。
1月27日,神木警方對龔愛愛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進行立案。1月30日,公安部發布消息稱,涉嫌為龔愛愛違法辦理戶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4名民警。
2月3日,龔愛愛在北京被專案組抓獲。2月4日,經榆林市、神木縣人大常委會許可,按程序依法對龔愛愛刑事拘留,后在榆林市境內異地看押。3月4日,神木縣公安機關向神木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3月8日,檢察機關決定批準逮捕。此前龔愛愛本人已辭去所擔任的人大代表職務。……[詳細]
庭審現場逆轉
民眾關注熱點
業內律師看法
“房姐”事件的持續發酵,有兩方面的內容吸引公眾注意,也有待于相關部門調查給出解答。一是巨額財產從何來,二是多個戶口如何獲得。由于龔愛愛此前曾擔任陜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她所持有的巨額財產來源合法與否備受質疑,有律師認為,即使龔愛愛不屬公職人員,她作為銀行副行長,也有可能涉及經濟犯罪。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陜西省省長婁勤儉表示,“房姐”的資金來源是不是正常,一直在查。陜西省常務副省長江澤林也表示,針對“房姐”的資金來源,有關部門已著手調查,調查結果將如實向社會披露。……[詳細]
專家預計量刑
中國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律師分析稱,如果房姐僅被指控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那此罪如情節嚴重,將在有期徒刑3年至10年間量刑……[詳細]
庭審紀要
〇11:21 上午的庭審已經結束,公訴方建議刑期為2年6個月到3年,而辯護人和被告則堅稱無罪。法庭將擇日宣判。
〇11:00 龔愛愛辯護人強調,此案將引發巨大的媒體影響,我希望法庭能拋開社會言論公正辦案,“我懇請法庭判龔愛愛無罪!”
〇10:56 龔愛愛的辯護人稱,在榆林地區一人擁有多個戶口是普遍現象。這不是合法行為,但是的確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如果要審理龔愛愛,就要依法把榆林地區所有持有兩個或以上戶口的人都法辦,這不可能。”
〇9:41 據靖邊縣檢察院:被告人龔愛愛,女,曾任神木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2013年2月4日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被神木縣人民檢察院批準,3月9日被神木縣公安局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執行逮捕。6月7日指定靖邊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〇9:55 龔愛愛當庭否認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她表示,她從未為假戶口支付過金錢,并辯解稱,北京戶口是買房時送的。
〇10:25 靖邊縣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被告人龔愛愛在辦理了法定戶籍證件后,又先后兩次委托他人在公安機關制作了與自己身份信息不相符的戶口兩個,親自以該戶口辦理了居民身份證,并使用身份證從事民事活動,妨害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檢方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被告人龔愛愛有遺漏的罪行應當一并起訴和審理。2005年被告人龔愛愛在北京購房時,還通過他人為其本人及女兒李某購買北京戶口。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無視國家法律,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〇10:36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北京售樓人員張恪的證詞,駁斥了此前龔愛愛“戶口為買房所送”的說法,證明龔愛愛為非法購買戶口。
〇10:40 公訴人稱,證詞中說,龔愛愛為自己和朋友用60萬買了4個北京戶口。公訴人出示證據顯示,龔愛愛四個戶口的照片相同度高于95%。
〇10:43 龔愛愛的辯護人稱,售樓人張恪的證詞多次前后矛盾,且與龔愛愛、韓虎威證詞不符,不應采信,“龔愛愛往哪個賬號打錢了,又是何時打錢的?沒有客觀證據,證據鏈就不形成”。
〇10:46 公訴人質問稱:龔愛愛沒有主觀意愿,何生發(音)還幫她辦理戶口,這不是吃力不討好么? 辯護人回應:你這是推理,不是證據。何生發(音)已經死亡,你不能用你的邏輯推理他的邏輯。請出示客觀證據,否則就是不完整的邏輯鏈。
〇10:50 公訴人出示了山西忻縣派出所工作人員的證詞,證明了龔愛愛在當地辦理了非法的山西戶口。然而,龔愛愛的辯護人反駁稱:“我強調一下,中國只有公安部門有資格辦理戶口,龔愛愛自始至終只提供了出生年月,那么她戶口中的其他資料呢?她并沒有提供,造假的是公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