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下發《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督導實施方案》,根據方案,督導內容包括進展成效、質量管理等,將重點督促政府履行責任,推動規劃和年度計劃任務落實到位,確保政策措施取得預期效果,堅持督導過程公開和結果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薄弱學校改造工作
方案要求各區縣按照項目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合理安排工作進度,西安年度下達各區縣的建設項目年底開工率為90%,設備采購項目全面完成;省政府確定的71個“全面改薄”縣中的藍田縣和周至縣,于2016年底前,校舍建設竣工率和設備采購率均完成規劃任務的50%;2018年底前,西安全面完成薄弱學校改造工作,所有項目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
保障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
方案要求各區縣落實各項重點任務,實現學校選址,配備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圖書,逐步達到小學生均圖書不低于15冊,初中生均圖書不低于25冊。每個學生都有合格的課桌椅;保障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消除大通鋪現象,食堂或伙房要潔凈衛生,滿足學生就餐需要。設置開水房或安裝飲水設施;合理調整農村學校和教學點布局,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的標準足額核撥國家基準定額公用經費;舊城區的中小學建設以現有學校改擴建和加強內涵建設為主;新建的居民小區和開發區中小學建設,應納入區域規劃,與城市建設同步規劃實施,有效解決超大班額問題,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
專項督導結果將作為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導團要求,在各區縣自評的基礎上,結合日常監督、動態監測及群眾反映情況,自2017年起,每年組織市督學和有關專家,通過查閱文件、重點抽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開展一次全面督導。專項督導結果作為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納入全市基礎教育經費管理績效考評,作為中、省、市級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績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