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亮)記者昨天了解到,14名考生在2014年公安特警機構錄用公務員筆試中違紀違規被處理,他們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警告一次”。
省考錄辦發布的公告中說,我省2014年公安特警機構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閱卷工作已經結束。為了確保公平公正,嚴肅考風考紀,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要求,經專門機構鑒定,對公安特警機構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答題信息屬雷同違紀的14名考生,均予以“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警告一次”的處理。
同時公告中稱,這些考生若在我省其他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再次發現有一般違紀情形時,將予以“5年不得報考公務員”或“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