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蘭蒂斯城小區住宅私改賓館 管理部門執法難

小區住宅經過一番大改造“搖身一變”就成了有著六七間“標間”的“公寓”或“賓館”,在西安交大附近的蘭蒂斯城小區就有這樣不少的“賓館”和“酒店”。住 客可日租可月租,價格低廉,住宿登記手續簡單。“賓館”每天生意火爆,房源緊俏,但是周圍的業主卻擔心居住的安全。那么像這樣普通住宅能否改建成賓館?這 些賓館有沒有營業執照,手續是否齊全?針對這些疑問,記者進行了采訪。

業主反映 小區內住宅私建賓館

23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碑林區北沙路的蘭蒂斯城小區,發現6號樓501室的住宅房被裝修成賓館對外營業。“這里是居民住宅,有人在501開起了賓館,進出的閑雜人很多,肯定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住在同一樓層的業主說。

這家賓館在網上登記的名字是“玫瑰賓館”,記者在501房間門口并沒有看到賓館的名字,只有簡單的一張海報,上面寫著“歡迎光臨”。走進房間記者看到,房 屋原有的客廳和臥室格局都不見了,只有一個一米多的通道。住房被隔斷成6間客房,客房面積大小不一,主臥有12平米左右,最小的客房不足4平米,設一個公 用廚房和衛生間。客房內有雙人床、單人床、電視及各種洗漱用品,還提供免費無線網絡和熱水。這和普通賓館標間并無明顯區別,不同的是前臺沒有服務員,也沒 有掛營業執照等證照,還有房間四處搭建的無線路由器和電線混雜在一起,著實讓人擔心安全隱患。

老板說,賓館短住長租都可以,大床房每晚房價60元,包月800元;單人間每晚40元,包月600元。“我們的價格比起正規賓館要低很多,水電網費全包,出示身份證登記,隨時可以入住。”記者提到沒有攜帶身份證時,老板說只要提供身份證號碼就可以辦理住房手續。

社區稱知情 但沒有執法權

住戶在小區內開賓館,是否經過有關部門許可?隨后,記者致電小區所屬的北沙社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知道小區內有人開賓館,但是沒有執法權,對于這種行為我們也沒有辦法,需要相關部門來規范管理。

小區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說,住宅房搖身一變為無證公寓式賓館給物業管理帶來了難題,住宅改為賓館首先租房人群流動性強,身份復雜,噪音、排污方面會對小區 其他住戶產生影響,加大社區安全管理的難度;沒有合法的變更手續,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增設房屋,達不到住宅設計要求的安全標準,存在極大消防安全隱患。

業主將住宅改為賓館是否違規?

記者了解到,蘭蒂斯城小區改商就有不少,除了有人把住房改為賓館,還有人在里面開起了培訓班、美容店等,改變住宅原來用于居住的性質用于盈利性的商業行為。

西安市碑林區住建局的工作人員告知記者,相關法律對于“住改商”是一種一般性的規定,規定中沒有明確的責任主體,缺乏對應的執法部門,現在處于一種監管的 空白區。近期西安市多部門針對小區“住改商”已經進行調研,將會出臺詳細規定來約束業主行為,進一步規范小區住宅的性質。

據了解,國家對住宅改變用途有明確的規定,小區內的“住改商”并不符合法規的要求。小區住房改為商業用途需要取得業主們的同意,但實際操作中可能只取得房 屋周圍業主的同意,這樣給“住改商”的業主有了鉆法律空子的余地。對于居民小區內開設公寓、酒店的情況,應由小區所屬的多個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查處。

律師說法 普通住宅改為賓館須其他業主同意

那么普通住宅到底能不能改作商用?對此,陜西弘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軍認為,業主所選購的房子如果是商住兩用型,改建成賓館或其他商用房屋是準許的。而普通住宅是不可以作為商業用途的,即便是征得有關部門同意,還須征得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不得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未經過批準,不得搭建建筑物、構筑物。“蘭蒂斯城小區將住宅變身為賓館,在客廳搭建隔斷成房間,或者還有其他小區有人在房間私自安裝衛生間,就違反了這個規定。”

張建軍律師表示,目前“住改商”只有一般性的規定,住宅不可以作為商業用途,但是針對存在業主私自“住改商”的問題,相關管理部門也沒有明確的處罰辦法。

據此,倘若“住改商”業主的行為嚴重影響到周圍住戶,住戶可向物業公司反映情況;如果物業公司不處理,業主可以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恢復原狀等民事責任。(見習記者 同海怡) 

 (編輯:wsx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