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晚上11點50分,涇陽縣公安局110指揮室接到了一名四川籍民工的報警電話,報警人稱就在幾分鐘之前西咸北環線上的一處工地遭遇了兩名劫匪的搶劫,接警之后,民警立即駕車趕赴現場。
報警人蔣某說,當時她在睡覺,聽到外面有響聲,就拿著棍子攆出去看,看見兩名陌生男子,其中一人逃跑了,另一人和蔣某對峙了起來。
因為當時自己是一個人,而對方又是一名青年男子,這突如其來的情況讓蔣某一時間有些不知所措,看到自己的猶豫不決,那名青年男子卻開始囂張起來。
隨后這名青年男子就將蔣某逼進了帳篷內看管起來,另一名同伙卻迅速的將工地內一臺電焊機搬走了。雖然整個過程只有幾分鐘的時間,但這名劫匪卻給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說這名劫匪年紀大概三十多歲,外地口音,一米七幾,開了一輛白色的面包車。
在掌握了有關的劫匪的基本情況之后,警方立即調配警力,在縣區的一些路段展開設卡盤查,并開始在現場附近一些監控中找尋嫌疑車輛的蹤跡。
當晚凌晨1點40分,110指揮室再次接到了一名四川籍工頭的報警電話,現場還是西咸北環線上的一處在建工地,一名民工被人打傷倒在血泊當中,而行兇者卻早已不知去向。
經過對現場的仔細梳理,民工們發現工地內唯一的一臺電焊機不知去向,也就是說行兇這打傷嚴某的目的很可能正是為了搶劫,那么接連發生的這兩起劫案之間會不會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系呢?
根據第一名受害人蔣某提供的線索,案發后嫌疑人駕駛一輛微型面包車沿著涇云路向南逃離了木劉村工地,而民警在調取了道路監控后,卻并沒有發現嫌疑車輛。
但如果要繞過監控,嫌疑人必須對附近道路特別熟悉,才能從偏僻路線逃離。而這兩起劫案的接連發生,卻讓偵查員們不由想起半個月前發生在涇陽轄區的另一起盜竊案件,當時有5臺電焊機被盜。
在對坡西村工地現場的再次勘查中,刑偵技術人員在工地周圍的土路上,發現了多處花紋相同的新鮮輪胎印,經過仔細比對,這些輪胎印都是微型面包車留下的。而在現場東西兩側的坡西村、簍子村的村中監控,偵查員有了驚人的發現。
坡西村的監控顯示,0點44分,一輛面包車經過村路朝村北的工地方向駛去;而在工地以西的簍子村的監控中,0點57分一輛面包車穿過村路由北向南而行。而通過對兩個監控中出現面包車的仔細比對,偵查員發現這兩輛車的外形特征極為相似。
隨后在寶峰寺轉盤以東的一個加油站的監控中,偵查員發現這輛車0點25分通過加油站向東而行,而自此之后,這輛面包車卻離奇的失蹤了。
就在警方的調查初見端倪的時候,4月16日下午3點多,醫院卻突然傳來了噩耗,傷情惡化的嚴某最終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為了能夠多方獲取案件線索,警方一方面繼續對兩個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進行地毯式的梳理排查,確定嫌疑車輛當晚的活動軌跡,另一方面針對嫌疑車輛的特征展開細致的排查,力爭盡快確定嫌疑面包車的車型等信息。
經過細致的調查比對,偵查員最終確定案犯所駕駛的嫌疑車輛是2013款的昌河牌福瑞達面包車。
以此同時偵查員在調取的監控中又有了一個驚人的發現。出現在第一現場的嫌疑車輛0點25分通過了北環路加油站向東而行.
偵查員一路追查,發現1點09分,嫌疑車輛通過了縣東路加油站向南而行,隨后1點17分通過了永樂鎮的潘家村,繼續向東行駛,并在1點22分,最終拐入了永樂鎮邵村的一間巷道內,之后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偵查員對村中的重點人員展開梳理,而在調查中一個新的情況反饋了上來,一名43歲高姓男子進入了在案發后行蹤極為異常,而他也成為了警方重點懷疑的目標。
可問題是,偵查員通過調查得知高某本人并沒有車輛。那么作案車輛究竟是從哪里來的呢?尋找這輛神秘福瑞達面包車再度成為了破案的關鍵。
警方立即對這輛車信息進行反復的核實,最終確定了一輛車牌號為陜A0SC51的昌河牌福瑞達面包車,而車主信息更是讓偵查員們大吃一驚。這輛車的車主就是邵村的高某,這輛車是今年的三月底在西安購買的二手車,4月底才剛過的戶。所以村中村民對高某有沒有車這個情況不掌握,不了解。
根據幾天的摸排,偵查員確定高某已經逃亡銅川市。而很快偵查員就在銅川市將犯罪嫌疑人高某成功抓獲。經過審訊,高某交代3月31日發生在中張鎮工地的電焊機被盜案件,以及4月15日當晚的兩起工地搶劫案件都是他與同村的賈某共同實施的。隨后犯罪嫌疑人賈某也在家中被警方捉獲歸案。
原來高某和賈某只是范范之交,但是因為高某在村中的為人,一些同鄉在私下里經常勸告賈某一定要與對方盡量保持距離。
一開始賈某并未十分在意,直到三月底的一天,高某卻主動找上了他。一見面,高某就看門見山的說明了自己的來意。“賈某:高山當時找到我,就問我你沒看修路的工地上啥你能弄,我說那工地上沒有啥,然后高山他開個車在新修的路上轉,最后說工地的電焊機能偷,叫我去偷電焊機。”
面對高某的提出的要求,起先賈某并不同意,因為他知道家里的經濟條件并不差,安安穩穩的過自己的日子,有何必要高某鋌而走險呢? 可經受不住高某的一再誘惑,幾天之后,賈某最終還是同意了。
3月31日當晚,賈某便跟著高某在中張鎮的一處工地盜竊了五臺電焊機,高某分給了賈某兩千塊錢,這一次的收獲更是讓賈某喜出望外。
這筆意外之財的獲得,也讓賈某覺得這確實比自己辛苦勞作賺錢方便快捷也來得更加容易。而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追查,高某雖然早早就購買這輛二手面包車,但卻一直秘密的存放在永樂鎮街道的朋友家中。
4月15日,高某又叫上了賈某,當晚兩人便再次開始了他們罪惡的勾當。
隨后高某和賈某二人便在木劉村工地實施了作案,之后兩人已經駕車準備返回邵村,可就在行駛途中,高某卻臨時改變了主意,決定再次前往坡西村工地繼續實施作案,而就在經過加油站時,高某害怕搶劫的電焊機被警方查獲,便將電焊機藏在了路邊的草叢中。
兩人準備再次實施搶劫工地電焊機的時候,被當時負責看守工地的工人嚴某發現了,他們遭到嚴某的強烈阻止,二人為順利搶走工地電焊機,高某就順手在工地上撿了一塊水泥混凝土石塊,朝看守工人嚴某頭上猛砸,將看守工人嚴某打傷在地以后,二人搶走電焊機很快的逃離現場。
案發之后,高某很快就離開了涇陽逃往外地躲藏,而賈某卻幼稚的以為自己所做的事情并沒有什么大礙,直到警方將其抓獲他這才如夢初醒。
更令人感到可笑的是,賈某兩次實施作案一共從高某那里分得了2900元,但這些錢都被高某以各種理由全部借走了。如今面對高墻鐵窗,留給賈某的只有無盡的悔恨。
【法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即以搶劫罪定罪處罰。對此,刑法理論稱為轉化型搶劫罪。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刑法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