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安市反腐敗工作的各項節奏逐步加快,依據西安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的案件信息進行梳理,發現半年來西安市紀委通報案情31次,涉及78起、130余人。
西安市紀委半年通報案情31次
打開西安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監督曝光”欄目里的“曝光臺”對2015年通報案件進行了逐一發布。其中,首條發布在2015年1月5日18:15,題為“西安市碑林區副區長杜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截至7月7日,西安市紀委共分21天,發布31次案情,其中不少案情具有持續關注性。1月15日18:16,第二條為“周至縣縣委副書記劉武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同時,3月20日18:00的信息發布持續對周至縣縣委副書記劉武周的問題進行了關注。劉武周收受他人賄賂150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被給予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據悉,此案在7月13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劉武周犯受賄罪,受賄150萬元,獲刑10年6個月。
上半年,西安市紀委通過“曝光臺”共通報31次案情,因為有時為集中通報,最多一次會通報2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情,共涉及78起、130余人。其中,四五月發布最為集中,分別發布了7次,其次是2月,發布了6次。
大多數案件涉及“小官貪腐”
西安市去年查處的鄉科級及以下干部“小官貪腐”占貪腐類案件總量的87.9%。今年以來,在西安市紀委公開通報的78起案件中,其中絕大多數涉及“小官貪腐”。
這些案件里,既有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也有腐敗問題,主要發生在區縣街道干部和村干部身上。案件涵蓋征地拆遷、集體財產、財政補貼等多個與廣大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不同領域。
灞橋區紡織城街道辦事處棗園蘇村村委會原主任蘇昆鎖,挪用村集體公款,涉嫌貪污,被開除黨籍;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徐炳文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款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被“雙開”移送司法;西安市長安區韋曲街道水寨村原主任楊東強,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灞橋區洪慶街道田王村支部書記王昌利組織該村18名黨員公款旅游,村集體賬支出費用68040元,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責成交回旅游款。
治理“小官”營造綠色生態
“有時候‘蒼蠅’的危害不亞于‘老虎’。”西安報業傳媒集團特聘專家、西安交大廉政研究所副所長李景平表示,與“大官貪腐”相比,“小官貪腐”更加令人痛恨、難以容忍。基層“小官”級別雖低,但手中仍握有一定權力和資源,他們與老百姓距離最近,接觸最密切,與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關,直接影響到群眾的日常生活,“小官貪腐涉及面廣,影響更為惡劣”。
今年西安市紀委加大了對“小官貪腐”的懲治力度,嚴厲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我們將重點查處在征地拆遷、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土地征收流轉中優親厚友,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款物數額較大、性質惡劣等五大問題。”西安市紀委有關人員表示。
李景平建議,查處小官貪腐,應發揮公眾參與反腐的作用,將老百姓的舉報作為重要渠道,同時通過一些項目和工程的蛛絲馬跡、上級巡視等進行查處,“從小官治理抓起,營造綠色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