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通報21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來源:陜西日報
本報訊(記者 張英)昨日,西安市紀委發出通報,集中通報了21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8起
(一)雁塔區長延堡街道和新小寨村有關人員公款旅游問題。長延堡街道公共衛生管理站科長張寶堂、科員沈毅參與了該次活動,雁塔區紀委分別給予張寶堂、沈毅、李偉、李明生黨內警告處分。
(二)長安區檔案局辦公室負責人田義平違規使用公車問題,長安區紀委給予田義平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相關費用。
(三)西安市國土局長安分局韋曲國土所所長、黨支部書記宋榮柱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國土長安分局黨委給予宋榮柱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違規發放資金。
(四)浐灞生態區城市管理局七大隊原大隊長曲洋、原副大隊長趙陽吃拿卡要問題,浐灞生態區紀工委給予曲洋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趙陽開除黨籍處分,并分別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周至縣翠峰鎮新聯村黨支部副書記華玉民(主持工作)違規收費問題,翠峰鎮鎮黨委給予華玉民黨內警告處分。
(六)高陵縣通遠鎮杜家村三組組長白建軍截留補償款問題,通遠鎮紀委給予白建軍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還征地補償款。
(七)藍田縣厚鎮江流溝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王佐強違規收費問題,厚鎮鎮黨委給予王佐強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還搭車所收款項。
(八)閻良區關山鎮新馬村原村委會委員、會計陳廣超優親厚友、與民爭利問題,閻良區紀委給予陳廣超黨內警告處分。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13起
(一)藍田縣規劃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長李養華受賄問題,西安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李養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戶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長何龍勤受賄問題,西安市紀委監察局給予何龍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碑林區城中村改造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原主任劉莉套取拆遷安置資金和挪用公款問題,碑林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劉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雁塔區民政局原調研員雷波受賄問題,雁塔區委、區政府給予雷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灞橋區十里鋪街道高樓村村委會原主任吳斌等受賄問題,灞橋區紀委給予吳斌、郭西群、吳美霞、朱安平、龔小慶5人開除黨籍處分,并分別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長安區灤鎮街道原副處級調研員劉益海受賄問題,長安區委、區政府給予劉益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臨潼區代王街道龐巖村原主任姚水庫、黨支部原書記馬勝利貪污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問題,姚水庫、馬勝利被分別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周至縣辛家寨鎮和平村原黨支部書記任育安貪污通村公路質保金問題,周至縣紀委給予任育安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蓮湖區民政局優撫安置科原科長張勇、原副科長尚慧安、原副處級調研員孫長江受賄問題,蓮湖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張勇、尚慧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蓮湖區委給予孫長江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閻良區新興街道水北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海山貪污新農村建設獎補資金問題,閻良區紀委給予王海山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幸福林帶長樂中路區域征收安置項目部原負責人文占海受賄問題,新城區紀委給予文占海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二)高陵縣供銷社黨委原書記、縣理事會原副主任劉文西受賄、貪污問題,高陵縣紀委給予劉文西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未央區漢城街道楊家村黨支部原書記邵算良受賄問題,未央區紀委給予邵算良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wsx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