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舉報已婚城管騙其流產3次生下1女
法晚深度即時 (稿件統籌 朱順忠 記者 董振杰)7月29日開始,在網絡上流傳一封“實名舉報信”,陜西佳縣一名女子舉報稱,自己被該縣城建監察大隊一工作人員欺騙后懷孕生女并遭拋棄。當地紀委回應稱,被舉報者已經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他仗著自己是吃公家飯的人,為所欲為,不但無良,而且道德敗壞。在我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我只能選擇向各級領導反映此事,希望為我們母女主持公道!”7月底,在網絡上流傳一封來自陜西省佳縣的舉報信。舉報者的這名女士稱,遭到了佳縣城建監察大隊徐某欺騙,致其懷孕生女后被拋棄。
記者聯系上了該女士,她說,她是陜西省橫山縣人,今年29歲。2006年的時候,在一家飯店打工時認識了一名男子。
“我當服務員,他當保安。兩人以正常談對象的關系來往。”她說,那時的他是向單位請假后外出打工,“不久后,我知道他有妻兒,提出分手,他連恐嚇帶哀求,讓我繼續和他保持關系,并答應我與妻子離婚。期間,我為他流產3次,現在的女兒是因為他做了最后的承諾,答應孩子出生前一定給我一個滿意的結果,同時也向我的家人做了保證。”
舉報的女士說,2010年5月,她在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婦幼保健院生下了孩子,出院后他就找各種理由不管不問。“最終我走投無路,選擇向法院訴訟,經法院調解,他支付了13.5萬元。”
舉報人稱,此后自己又遭到了對方和家人的毆打,于是選擇上網舉報,并向紀委反映。
記者也聯系上了陜西省佳縣城建監察大隊的這名工作人員,他表示,知道自己被對方在網絡上舉報一事,“我們當地的微信朋友圈和網站上都有。”
他說,自己是佳縣城建監察大隊的一名普通執法人員,因為和舉報者之間發生了婚外情,愿意為此承擔責任,“她為我生了一個女兒,法院判決我支付13.5萬元錢,已經支付完畢。她也經常以女兒需要花費為由,接著向我要錢,我都會給她。”
他說,因為受到舉報,妻子已經和他離婚,家中親人也相繼去世,“單位知道這件事之后,我受到黨紀處分,工資也被降級。她還想向我要幾十萬元的青春損失費,我實在沒有能力了。”
記者致電佳縣紀檢委,辦理此案的苗先生簡短回應說,被舉報者已經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這個案子已經結案”。
(編輯:wsx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