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通報全省保障安居工程建設督查情況 4縣區被下發《執法建議書》
本報訊(記者趙蕾)省保障房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督查總站日前通報了今年7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產督查情況,共涉及19個工程項目。洛川縣、靖邊縣、耀州區和華陰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被下發《執法建議書》5份。
今年7月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組成督查組,對寶雞、銅川、渭南、延安、榆林和韓城6個市(區、縣)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督查。共督查19個工程項目,計23個單位工程,建筑面積36.3萬㎡,其中寶雞市4個,銅川市3個,渭南市3個,延安市3個,榆林市4個,韓城市2個。督查組向洛川縣、靖邊縣、耀州區和華陰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發《執法建議書》5份,并責令其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同時,全省各市(區)監督機構本月共督查工程項目185個,計單位工程569個,建筑面積1259.96萬㎡,下發《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17份。
省住建廳指出,從此次督查來看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建設單位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未與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檢測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未組織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各方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二是個別建筑施工企業未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項目管理機構不健全,未確定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個別項目經理委托他人代行職責,項目經理超出職業范圍從事職業活動;個別項目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個別工程資料收集整理不及時。三是個別監理單位未落實質量安全監理責任,個別總監不在崗,專業監理工程師數量配備不夠,監理單位履職能力較差。(編輯:wsx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