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再看職稱亂象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小學中學教師職稱制度建立于1986年。隨著小學中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教師隊伍結構的不斷優化,現行的小學中學教師職稱制度存在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不夠銜接等問題,而最主要的問題是等級設置不夠合理。

  如何破解中小學教師的職稱之殤,需要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常務會上指出,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對于優化配置資源、加強基礎教育師資保障,具有重要意義。而事實上,在這之前,各地的試點改革行動已經開始。

  早在2013年6月,西安市便已建立起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統一體系,并將當年7月底前完成改革試點工作。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價體系在以往的基礎上有了較大突破,在職稱系列上,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和小學(幼兒園)兩大職稱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體系;在職稱等級上,將原來中學教師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統一設置為從員級到正高級職稱的5個等級,分別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目前,全市已有6萬名專任教師實現了向新職稱體系的平穩過渡,23名中小學教師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批正高級教師。而全省的情況則是,用改革新標準已經評審通過了中小學高級教師6000多名,正高級教師106名。

  對于這一次教師職稱制度的改革,許建國認為并不存在完美的、可以一勞永逸的制度:“包括教師職稱制度在內的任何制度,不經過歷史的批判,不經過歷史的肯定,不經過歷史的反復論證,就想要達到完美,那是不客觀,也是不現實的。”那么接下來我們所要解決的,便是如何才能讓職稱評定走向進步?他的建議是,首先必須端正評定職稱過程中的風氣,“職稱評定的各個環節,若有腐敗,便會嚴重影響前者的純潔、正義和公平”;第二是在職稱評定的設置上,要實現“軟件”和“硬件”的平衡;第三是作為教師本人,也需要適當看淡職稱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