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愛情的力量是偉大的,但是有一名男子,為了自己的感情,把別人給殺死了。
圖中這名男子名叫張向強,42歲,陜西咸陽人,暫住西安市大興東路一小區。2011年9月,身為青島某企業駐西安辦事處經理的張向強和自己的一名女下屬發展成了情人關系,但這件事很快被這名女下屬的家人知道了。當時被告人張向強已經結婚,自然遭到了對方家人的反對。然而被告人張向強卻對此懷恨在心,并將怒火集中在了打了女友的哥哥段某身上。 被告人張向強:“就是找個女的引誘段某,要他們一起的照片說段某。” 公訴人:“你的意思是段某你自己也干這事了,你沒資格說你妹?” 被告人張向強:“對” 2012年11月,被告人張向強在西安市太白立交附近的一家酒店入住,認識了一名叫任某的女子,張向強說自己當時就想到利用這名女子來勾引段某。在向任某說出自己的計劃后,兩人一拍即合。公訴人:“你怎么雇傭段某?” 被告人張向強:“一個星期給任某六七千塊錢。”
此外,被告人張向強還給任某在自己家附近租了房子,并新買了方便拍照的蘋果手機。在做好了物質準備后,下一步就是如何讓任某和打了自己女友的段某認識了,而對于段某的出行活動和開的車,被告人張向強了如指掌,通過刮蹭段某汽車和搭訕約車去機場,任某和段某終于搭上了話。 在2012年12月下旬,段某來到了任某的出租屋,兩人發生了性關系,并在之后又多次發生關系,然而被告人張向強一心想要的親密照片、視頻,任某卻是一直沒弄到手。 被告人張向強:“我想著拍照片很容易啊,為啥拍不了。” 公訴人:“任某怎么跟你說沒要到?” 被告人張向強:“那說辭就多了,說段某很警惕,或者是不方便,各種理由。”
2013年1月9日,在任某和段某再次約會后,被告人張向強來到了任某的出租屋。因為計劃始終沒有得手,此時張向強說想結束這種關系,但他說任某并不同意,并威脅自己如果不繼續這種合作關系,就要告發他,積怨已久的張向強動了手。 被告人張向強:“我就拿繩子勒住她,抓著她頭發在床上磕了幾下,然后她就不動了。” 最終,被告人張向強以一種極端方式結束了和任某這種不正當的合作關系,并偽造現場將兇犯指向仍然還以為碰上了一場“艷遇”的段某,但張向強仍然沒能逃脫。
被告人張向強:“當時有點兒騎虎難下了,一時沖動做了這個事情。”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