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網訊(記者 郎俊琴)“公園都不讓去了,那我們去哪兒遛狗?” “關鍵在于人的素質,如果養狗的人很文明,那我完全同意狗進公園。”“廣場舞是中老年人自我保健的一種方式,我很欣賞,積極向上,只要不影響他人休息就好。”“我反對甩鞭,聲音刺耳不說,對他人的危害還不小。”“出臺條例要落在實處,如果實行效果不好,不是一樣不管用嘛。”
聲音:不能只是禁 還要給遛狗者一個空間
2月16日,正在征求意見的《西安市城市公園條例(草案)》(以下簡稱“公園條例草案”)中擬規定,禁止攜帶犬只或其他寵物進入風景名勝公園、歷史名園、紀念性公園、兒童公園和動物園,公園健身娛樂音量須受限。這部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條例,一時間成為矚目話題。
“很多養狗者都沒有學會文明養狗,有些狗主人的素質真的是不敢恭維,比如出門遛狗時很少給狗栓鏈子,不給狗做體檢打疫苗,不清理糞便,這樣在哪兒遛狗都不好。”在采訪中,不少市民表示,不文明的養狗現象確實帶來了很多社會問題,禁止在公園中遛狗后,可以安心散個步,對這樣的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是有必要的。
家住南郊的馬女士說:“我平時喜歡到公園鍛煉,跑步時,冷不丁就會有狗追,萬一被咬了怎么辦,這個條例還是很有必要的。”愛狗者則對“公園禁狗令”持反感態度,有人呼吁以“管人”代替“管狗”,比如規定犬種、遛狗的時間。“小區內空間有限,周末才可以帶狗到公園遛一下,如果條例實施,那么是否能有專門的地點能讓寵物活動,不只是要堵還要有出口吧?”愛狗人士劉思思表示。
公園條例草案擬規定,公園管理機構可以決定禁止攜帶犬只或者其他寵物進入公園。攜帶犬只或者其它寵物進入公園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目前,西安市不少公園門口都懸掛有禁止犬只進入的標識,公園管理人員表示,現在的管理人員和管理手段都有限,如果條例出臺以后,罰款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聲音:廣場舞分散 條例落實有難度
此外,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已明確規定,公眾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廣場、公園,21時至次日7時期間進行宣傳慶典、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不得使用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等方式產生環境噪聲。
此次公園條例草案對廣場舞等健身活動又進行了一次細化,草案規定:在公園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的組織者和參與者應按照規定的區域、時間和音量限值開展活動。經監測噪聲值超過規定音量限值時,應當立即減小音量或者停止使用樂器、音響器材。使用音響或者其他方式,產生噪聲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五百元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罰款。
但家住北郊的彭女士認為,對廣場舞的監管有難度,“我家小區附近有一個跳廣場舞的,有時從晚上六點能持續到十點,剛開始是在超市門口,后來被超市老板趕到我家小區門口了,坐在家里,音樂聲都很清晰。這樣的條例落實起來還是有困難,你去看看,跳舞的有很多,讓工作人員挨個去管理還是很難的,關鍵還是提升人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