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彥剛)“我家孩子上幼兒園的收費,每次都與鄰居孩子的不大一致,現在的幼兒園咋樣收費才正規?哪些費用是不能收的?”家住西安西郊豐鎬東路太空花園的黃女士問。
昨日,記者從西安市教育部門了解到,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并收取。西安市從2011年起,實施學前一年免費教育。即全市所有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學前一年幼兒免收保教費,保教費免費標準為物價部門核定的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對在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學前一年幼兒按照同級同類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予以減免。
全市幼兒園收費規定,含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項,即保教費和住宿費。服務性收費為伙食費1項,代收費為體檢費和保險費2項。保教費標準各園依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住宿費由區、縣教育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伙食費(含餐點)由幼兒園報所在區縣物價局批準。
幼兒園按照國家規定對入園和在園幼兒進行體檢的,體檢費按最高不超過《陜西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規定標準收取;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不得收費。保險費按保險公司公布的險種費率收取。
西安市教育和物價部門規定,幼兒園對入園兒童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伙食費按月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并統一收取,嚴禁為收取費用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服務性收費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代收費據實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費用。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收取書本費等其他費用。對于孩子所在園收費有疑問,可撥打物價局12358電話舉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