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漢中訊(記者陳衛平)2月24日上午,漢中市公安局在西鄉縣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近期發生在該縣的“1·17”珠寶店價值130余萬元黃金首飾被盜案等3起典型案件偵破情況進行通報,并在隨后召開的贓款贓物返還大會上,將被騙、被盜贓款贓物全部返還給受害群眾。
2016年1月17日,西鄉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位于縣城步行街中段的國豪珠寶店價值130萬元的658件黃金首飾被盜。由于案發春節前夕,又系城區繁華路段,且涉案價值巨大,此案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案發后,漢中市公安局局長李谞作出重要指示,并指派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全力支持破案,及時消除社會影響。西鄉縣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長李定紅任組長、副局長張飛任副組長的專案組展開調查。
全體專案民警放棄春節假日加班加點、夜以繼日,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措施,認真細致地開展走訪調查、視頻排查、信息碰撞、線索核查等工作。在排查視頻監控信息后,發現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往城固、漢臺方向,專案組民警連續20余天在城固、漢臺、開發區等地60余個村組開展走村入戶、調查摸排。先后走訪摸排對象達2萬余人,印發協查通報、懸賞公告2萬余份,并深入漢中監獄、漢江監獄、漢臺看守所、城固看守所摸排比對有關人員達5000余人。
經過大量艱苦細致工作,于2月15日成功鎖定了家住漢中開發區鑫源辦事處千戶村六組、今年51歲曾因盜竊傷害被兩次判刑的毛志興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過20余個小時的蹲點守候,于2月16日將毛志興抓獲。
經連夜審訊,犯罪嫌疑人毛志興供述其于1月16日,從漢臺流竄至西鄉縣,于次日凌晨,采取蒙面、用斷線鉗破窗入室手段,潛入國豪珠寶店實施盜竊作案,將店中柜臺內658件、價值130萬元的黃金首飾全部盜走的犯罪事實。作案后,毛某又更換服裝,重新對自己進行偽裝后逃離現場。并于當晚將作案工具及作案所穿衣物拋入褒河水庫,將被盜黃金首飾藏匿在自家茅坑之中。2月17日,涉案贓物被全部起獲。目前,犯罪嫌疑人毛志興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月24日上午,西鄉縣公安局大門口熱鬧非凡、鑼鼓喧天,近千名群眾自發聚集在大門口,為西鄉公安民警恪盡職守、有力確保群眾財產安全的行為歡呼點贊。在隨后舉行的贓款贓物返還大會上,受害群眾從公安民警手中領到了被騙返還的現金和被盜價值130余萬元的黃金首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