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董渺)據延安市紀委3月1日消息,近日延安通報了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
寶塔區氣象局局長劉世亮以給單位職工過生日和接待上級單位檢查、外來單位交流互動等為由,分多次購買酒水共計28640元,多次接待費用在一張條據中報銷且審核不嚴、無接待公函,造成不良影響。劉世亮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撤銷寶塔區氣象局局長、延安高空探測站站長職務;
寶塔區城投公司總經理米強任寶塔區接待辦主任期間,存在公務接待審批把關不嚴,出現超標準接待;公務接待結算不及時,兩次報銷198750元購買地方酒水票據,且未附接待清單等問題。米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其區城投公司總經理職務;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寶塔區僑辦副主任晉若軒和區接待辦副主任高婷姿,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安塞縣糧食局原局長白占富違反規定長期使用下屬企業車輛,存在違規報銷個人電話費8100元等問題。白占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延長縣安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楊思獻于2015年10月1日私自駕駛單位車輛,公車私用。楊思獻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志丹縣鹽務管理局于2015年7月9日、7月16日分別在志丹縣海景酒店、志丹縣錦泉閣飲食生活館支付餐飲費共14241元,無接待公函、未一事一結。志丹縣鹽務局局長張金河被誡勉談話;
國家統計局子長調查隊于2015年11月25日在子長縣招待所支付接待費共47840元,無接待公函、未一事一結。子長縣紀委對該調查隊隊長苗永平進行約談,給予直接責任人白星星誡勉談話;
黃龍縣司法局于2015年1月29日在金花超市支付酒、副食費用共18540元,無接待公函、未一事一結。黃龍縣紀委給予黃龍縣司法局局長雷玉苗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