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電動車火了!全國多地整治非機動車輛,對電動自行車的整治力度尤其較大。在深圳“禁摩限電”消息引人關注后,一個更重量級的消息又出現了:自4月11日起,北京將采取措施“管住”電動自行車。有專家分析,此舉可能引發二三線城市的效仿。
多地“禁摩限電”,你認為西安電動車該禁嗎?有人說好,有人說不好,一方面關乎城市交通治理,另一方面關乎一部分民眾的日常生活,都不是小事。從客觀上講,不可否認,電動車存在方便快捷、綠色環保等優點,所以深受市民喜愛。但是,我們更不能忽略電動車漸成“馬路殺手”的事實。在深圳、北京、廈門紛紛“禁摩限電”之后,西安還會遠嗎?
現狀 電動車泛濫成“災”交通意識淡薄
在西安,究竟有多少輛電動車?是30萬輛還是50萬輛?對于具體的數字,很難給出一個準確的答案,從查閱的相關數據顯示,西安至少有70萬輛電動車,而這個數字僅限于掛牌車輛,而未掛牌的“黑車”有多少,無據可查。
這是一個龐大的群體,當每天這些電動二輪、三輪車涌上城市街頭時,會呈現出怎樣的場面,城市交通狀況又如何呢?昨日記者選擇了3個地點,在15分鐘內進行了統計和記錄。11點30分,記者守在環城東路小東門附近不足300米的路段上仔細記錄,發現15分鐘內,從北向南共通過了87輛電動自行車。其中14輛駛入機動車道,有兩輛電動車還在機動車道上并排行駛,一邊騎車一邊聊天,占據了單向機動車道的一半,機動車按了幾聲喇叭,才得以通過。
電動車不僅與機動車搶道,還有在非機動車道上逆行的情況。12點30分,記者又來到文藝南路,一名男青年騎著一輛電動車從南向北逆行而來,邊騎車邊對著車后視鏡撥弄頭發,順行的電動車只好紛紛避讓。不久,一名騎著電動車的阿姨逆行經過,她一只手控制方向,另一只手伸進挎包里不停地掏東西,讓人看了直替她捏把汗。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一組數據,由電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到了事故總量的約三分之一,其中多數是由于電動車不遵守交規所致。
亂象 細數電動車9大亂象治理收效甚微
生活中電動車不守交規,引發的車禍不斷。僅據本報報道,2014年8月,4天4起事故均與電動車有關:8月14日,一個上午西安發生了兩起電動車肇事事件。五味什字一輛載人電動車為了搶紅燈與一轎車相撞,一人受傷;灞橋城東客運站附近,一輛非法營運電動三輪車為了躲避警方處罰,撞上68歲的老人。8月17日,也是同一天發生了兩起關于電動車的交通事故。紡渭路和柳新路十字,一輛電動自行車和一輛大貨車相撞,一名20多歲的年輕小伙當場身亡;環城南路和太乙路十字,一名老人酒后駕駛電動車,撞上一輛轎車。2014年1月1日至8月15日,8個半月時間內,西安市僅因電動車肇事造成的事故就有40多起。
2015年11月26日,高陵區涇河工業園附近發生一起慘烈的交通事故,一家人騎電動車遇車禍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12月26日,西安環山路小轎車撞電動車,五旬男子當場身亡。在南三環西姜村高架橋下方由東向西的快車道上,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與一輛水泥罐車相撞,男子不幸身亡……
電動車不作為機動車來管理,不用執照,甚至不用上牌,可以隨心所欲地在城市的任何道路按自己喜歡的方式行駛。這就形成了其駕駛員不懂交通法規,不按交通法規行駛的局面,許多交通事故,都在電動車身上發生,電動車賀駛員自身也成為馬路上最危險的一個群體。
長得器宇軒昂,走路橫沖直撞,路上彪悍飛奔,汽車行人見它瘆得慌。用這樣的話來概括西安的電動車其實并不為過,根據記者的觀察,電動車存有9大亂象,分別為上高架下隧道;闖紅燈;隨意逆行;超速行駛;隨意變道搶道;不掛牌;載客生猛;加裝載貨;隨意停放等。
既然有這么多的亂象,難道就沒人管么?其實西安幾乎年年都在治理城市道路上的電動兩輪車和三輪車,其中包括營運的摩的和非營運的車輛。在2000年西安出臺“禁摩令”,2006年出臺政策禁止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并不定期整治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2014年9月起《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實施,通過地方法規對摩的治理提供了依據,然而,收效并不明顯。
觀點 多地“禁摩限電”西安該不該效仿
昨日記者就此采訪了20位市民,6位支持者認為應該,很多電動車橫沖直撞,完全不守交通規則,已經成為了城市里的馬路殺手。部分電動車駕駛人漠視交通規則,易引發交通事故。由于未購買保險、納入管理,一旦發生事故,賠償、醫治費用會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傷害,出于減少事故的考慮限制電動車,以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為前提,值得提倡。“禁摩限電”不僅有利交通,也是對摩的司機生命的保護。
11位反對者認為,不應該,電動車關乎眾多市民的便捷出行,一旦禁止,造成的不便難以想象。不守交通規則的汽車也多的是,照這樣的理由那汽車也應限行啊。“限電禁摩”關系到民生的問題,做決策一定要站在民生的角度,多聽聽百姓的意見,做有溫度的決策,這樣出臺的政策才不至于招民怨,才能得到擁護。
還有2位受訪者表示,“電摩”問題之所以成為頭痛的難題,其責任不是哪方能獨自背負得了的。作為生產端而言,至今沒有統一強制性標準;產品進入市場流通,沒有相關部門實施有力監管;對于使用者而言,駕駛人登記注冊、執照考取、交通法規普及等幾乎是放任自流。當問題累積成為管理的難題后,采取“一刀切”的禁令,只會讓大家給出“差評”,給城市治理增添不必要的阻力。
對于西安電動車該不該效仿外地加以限制,您有什么好的意見和建議,可通過965369聯系我們。
本報記者謝斌
實習生張晴悅羅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