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豪豪被繼母家暴后臉上眼角留下血印和傷痕

生母董女士拿著材料和證據(jù),她表示一定要為兒子討個公道
12歲的兒童原本應享受父母的呵護,家人的疼愛,然而對于寶雞市高新區(qū)磻溪鎮(zhèn)楊家店村六年級學生豪豪卻是一場噩夢。
2010年,親生父母離異。2013年,父親再婚。剛開始繼母和他相處尚可,自從有了弟弟后,因為家庭瑣事,繼母對他隨意謾罵毆打。今年8月20日,因他吃饃把饃弄到地下,再次遭到繼母毆打。父親外出打工,他向親生母親求救。
豪豪的母親董女士當時在四川出差得知消息后,第二天,就趕回寶雞,看到兒子臉上和身上的傷痕,她非常心疼,立即到轄區(qū)寶雞公安高新分局磻溪派出所報案,警方認定為“家庭糾紛”,只是對打人者進行批評教育。
新聞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jié)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生母心疼:兒子多次被繼母毆打
近日,家住寶雞陳倉區(qū)虢鎮(zhèn)的董女士向記者反映,從2014年起至今,她的兒子豪豪多次遭受繼母陳花(化名)的謾罵和毆打。
董女士回憶,2014年夏季,豪豪當時只有10歲,放學回來,奶奶讓他用木锨攪曬麥子,小孩子不懂事貪玩,一邊攪麥子一邊玩了起來,繼母陳花看到了,一把奪過木锨照著孩子的頭上就是一下,把孩子的頭上打了一個包。
2015年8月15日,豪豪在家里看電視,爸爸把豪豪的弟弟放在炕上哄睡著了,豪豪看電視喜劇片忍不住笑出了聲,繼母陳花見狀,怕驚嚇了自己的孩子,順手拿起一只玻璃杯,砸到豪豪的頭上。豪豪的爸爸實在看不下去,兩人打了一架,但繼母陳花并沒有收斂。等丈夫外出打工后,對孩子處處刁難,豪豪吃飯都要看繼母的臉色。村里的鄉(xiāng)黨和親戚把這個情況告訴給董女士,她雖然心疼難過,但只能暗自傷心落淚。
今年8月20日,豪豪看電視時,把饃弄到地下,(另一說法,嗑瓜子把地弄臟了)繼母陳花用很難聽的話罵豪豪和他母親,豪豪順嘴頂了一句,陳花就過去打他,結(jié)果,被豪豪推到墻上。這時,陳花就用手在豪豪的臉上、眼角、頭皮亂打亂撓,還用腳踢到豪豪的小肚子上。8月23日,他悄悄用隔壁大伯家的電話給遠在四川成都的生母打電話訴說自己被繼母毆打的情況。隨后,董女士趕回寶雞,給兒子拍照留下證據(jù),然后到轄區(qū)寶雞公安高新分局磻溪派出所報案。
在董女士向記者提供的照片上,記者看到,在豪豪的臉上、眼角留有明顯的血跡和疤痕。據(jù)董女士說,她和丈夫離婚時,一次性支付孩子2萬元撫養(yǎng)費,對孩子享有探視權(quán)。可現(xiàn)在她的探視權(quán)被剝奪了,兩年多時間沒有見過孩子,看著兒子被打的照片,董女士忍不住流下了傷心的淚水,她表示一定要給孩子討個公道。
12歲兒童寫證言指認遭到繼母打罵
今年12歲的豪豪,是寶雞市高新區(qū)磻溪鎮(zhèn)某小學六年級學生。9月12日下午,記者到該校采訪時,該校領(lǐng)導稱,由于豪豪被繼母打罵發(fā)生在假期,學生豪豪也從來沒有向老師和學校反映過,學校對此并不知情。
豪豪所在六年級班主任寧老師,今年開學她才帶豪豪這個班,她知道豪豪父母離異,但沒有發(fā)現(xiàn)其他異常現(xiàn)象。寧老師介紹說,豪豪學習成績中上,在班上表現(xiàn)挺好的,擔任勞動委員一職,老師和班上安排的任務他都能積極完成,就是不太喜歡說話,性格比較內(nèi)向。
記者提出想見豪豪本人詢問核實情況,校方以必須得到監(jiān)護人同意為由,沒有應允。不過有老師告訴記者,聽楊家店村民說,豪豪的繼母打罵孩子確有其事,不過具體詳情,他們并不知曉。
9月13日上午,記者就豪豪遭受繼母家暴一事,到楊家店村村委會詢問情況,楊家店村黨支部張書記說,他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個情況,楊家店村擁有17個村民小組,3800多人,關(guān)于家庭矛盾、家庭暴力由村民調(diào)解委員會負責處理。張書記當著記者的面給調(diào)解委員打電話,對方回復說,陳花因與繼子、丈夫發(fā)生的家庭矛盾,村委會調(diào)解員曾經(jīng)進行過調(diào)解,認定為“家庭糾紛”,沒有發(fā)現(xiàn)“家庭暴力”。
但是,在豪豪通過其生母給記者提供的證言上寫到:“我叫豪豪,家在楊家店,我今年12歲,上六年級。我家里只有爺爺、奶奶、爸爸,還有一個繼母,也生了一個小孩。就因為這個小孩,繼母不想要我,就天天在家鬧事,就在今年(假期)我回到家里坐在沙發(fā)上看電視,我一不小心把饃饃掉在了地上,她就進來打我罵我,打了半個小時。我每次干什么她都反對。去年(家里)蓋房的時候,還拿菜刀恐嚇我和爺爺、奶奶。我每次考試時,(因為要試卷費10元錢),12點(晚上)的時候,我爸和她就要在家里鬧仗,(她非要給小弟弟要錢)。去年秋天,她見奶奶把(她的)小孩弄臟了,就把電視機打爛了。讓我們看不成電視。”
對于豪豪多次遭到繼母陳花謾罵、毆打,記者采訪時,豪豪的父親、監(jiān)護人陳師傅表示,自己經(jīng)常在外地打工,在家里呆的時間不多,為孩子的事,他曾批評過妻子,甚至打過架。
轄區(qū)派出所對施暴者進行“批評教育”
8月23日,董女士就兒子豪豪被繼母毆打一事,向轄區(qū)寶雞公安高新分局磻溪派出所報案。磻溪派出所出警后,對此進行調(diào)查、取證。據(jù)辦案民警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相關(guān)規(guī)定,要對當事人陳花實施治安拘留,但由于陳花的行為沒有給受害人造成嚴重的傷害,屬于家庭糾紛,考慮到夫妻關(guān)系,加上其婆婆公公到派出所為兒媳求情,陳花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只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建議董女士走司法途徑,討要孩子的監(jiān)護權(quán)。
不料,8月25日下午4時,董女士陪兒子到爺爺奶奶家取衣服時,陳花出來開門,雙方發(fā)生肢體沖突,陳花用磚頭打了董女士一下,董女士的兒子豪豪見狀,從地上撿了一塊磚頭砸在繼母陳花的頭上。陳花打110報警,并住進醫(yī)院。
民警處警后認為,第一、此事是因8月20日,打孩子引起的。第二、用磚頭把陳花打傷的并不是董女士,而是豪豪。豪豪屬于未成年人,不承擔責任,只能追究監(jiān)護人,也就是豪豪的爸爸陳師傅的責任。眼看達不到自己的目的,陳花氣不忿,多次發(fā)短信對董女士進行人身攻擊,語言粗俗不堪。對此,董女士咨詢律師,將以誹謗和騷擾罪起訴對方,依法為自己維權(quán)。
由于當事人陳花脾氣暴躁易怒,(今年4月12日,因繼子豪豪和家人發(fā)生爭執(zhí),她自己打110揚言要采取極端手段,警察出警后對其進行嚴厲批評。)為了不激化矛盾,記者沒有采訪她本人。但磻溪派出所報警臺記錄,連董女士這次報警在內(nèi),因陳花打罵豪豪,豪豪的爺爺奶奶報警已經(jīng)有3次。
律師說法:未成年人合法權(quán)益應得到有效保護
針對家庭暴力,今年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對預防、定性、懲處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但實施半年多時間,有不少市民對此并不了解,甚至一無所知。
“所謂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就此案來看,陳某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了家庭暴力。”陜西天時法律咨詢服務公司主任張衛(wèi)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guān)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處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調(diào)查取證,協(xié)助受害人就醫(yī)、鑒定傷情。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gòu)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管豪豪的繼母有什么理由和借口,多次對12歲未成年人謾罵毆打,給孩子身心造成傷害,應得到法律的制裁。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有品”,而是屬于社會的,是祖國的未來,未成年人合法權(quán)益應得到有效的保護。文/圖本報記者楊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