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劉曉溪記者謝斌葛蘭)一男子酒后無故毆打他人,其朋友出于“義氣”上前幫忙,兩人造成周圍群眾不同程度損傷。近日,碑林區(qū)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2016年3月29日凌晨3時許,在西安市碑林區(qū)柏樹林十字夜市,劉某酒后因心情不好,遂對同行的其朋友黃某說想找人打一架。黃某不但未勸阻劉某,反而答應說你打我就打。得到黃某的鼓舞后,劉某隨手拎起一把凳子不由分說就對鄰桌的消費者進行毆打,黃某也跟隨上前參與毆打。劉某、黃某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