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明天西安繼續限行
限行尾號為:6和1
限行地區:十區三縣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關于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管理通告]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關于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市應急告字〔2016〕01號)精神, 2016年11月16日0時起,西安市機動車牌尾號為6和1的機動車執行限行規定。特提醒廣大司機自覺遵守。
2016年11月14日13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啟動了我市空氣重污染Ⅲ級應急響應,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政辦發〔2016〕76號)有關規定,現就機動車禁限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時間:2016年11月16日0時起執行。
二、禁限行區域:全市行政區域內。
三、禁限行具體規定:2016年11月16日0時起,機動車尾號數為1和6的,禁止上路行駛。后續禁限行按機動車尾號0-9的數字劃分為2和7、3 和8、4和9、5和0、1和6五個組合,按照禁限行當日公歷日期的個位數字所對應的機動車尾號數字組合進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 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類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黃標車、無標車、三輪汽車、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在三環路(含三環路)范圍內通行。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六、外埠機動車進入西安市行政轄區的(除高速公路),按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七、以下類情形機動車不受禁限行措施影響:
1。公共汽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出租汽車(含快捷貨運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
2。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單位班車(通勤班車)、郵政專用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大型客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運證件的車輛;
3。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4。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使”、“領”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5。“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
八、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級事宜,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