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放開食鹽價格。陜西省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放開食鹽價格。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相關文件,陜西省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放開食鹽價格,省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確保食鹽價格放開后,陜西省食鹽市場供應和價格水平基本穩定。

  可能有很多人看過這條新聞之后才知道,原來我們日常生活離不開的食鹽,價格一直以來都是由政府定價。而更不為大眾所熟知的,除了鹽價問題,中國的鹽業專營制度,已經延續了兩千多年。

  食鹽是歷代王朝的重要財政收入來源 法令嚴格

  中國對鹽業的課稅最早始見于夏朝,相傳禹平洪水,劃九州,“任土作貢”,鹽以貢的形式上繳國家。

  完善的鹽業專營制度最早始于漢武帝時期。原本漢初鹽業開放民營,富商大賈和地方諸侯因此而財累萬金,甚至威脅到了中央政權。

  漢武帝當時為了掌握全國經濟命脈,從經濟上加強封建中央集權,抗御匈奴的軍事侵擾,打擊地方割據勢力,推行了“鹽鐵官營”,為西漢王朝奠立了堅實的財政經濟基礎。

  唐末及宋,為保證官賣收入,食鹽流通被政府嚴格控制,嚴格劃分銷鹽區域,實行銷界政策,不同產區的鹽限制在某一區域銷售,不得逾越。

  清代鹽業生產的發展則使鹽稅收入驟增,與田賦、關稅、厘金一起構成清后期財政收入的四大支柱。

  鹽既是民生必須品,也是國家財政賦稅收入的重要來源,甚至是一種重要的戰略資源。因此,我國歷代政府為確保政府財政收入,對鹽業生產大都實行征稅或專賣制度,并且規定了嚴格的禁私法令。

  由于鹽是生活必需品,因此,鹽課還具有明顯的“人頭稅”性質。

  除了中國,古羅馬、印度等國也曾實施過鹽業專賣,而印度的食鹽專賣,也是印度國父甘地反抗英國殖民統治的起因之一。

  新中國成立后食鹽依舊專營專賣 為啥?

  新中國成立后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此前的鹽業專營制度。

  建國之初,鹽稅收入占我國財政收入的比重仍不容小覷,1961年曾增加至6.99%。因此,可以說當時實行食鹽專營制度,是有從國家經濟層面考慮保護國家財政收入的因素。

  隨著經濟社會的多樣性發展,從1994年開始,鹽稅才不再作為一個單獨稅種,而是被納入了資源稅的征收范圍。

  我們目前實施鹽業專營制度,是源于上世紀九十年代。當時中國為實現“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標,盡快普及碘鹽,由國務院在1994年發文同意“對食鹽實行專營”。

  1996年國務院頒發的《食鹽專營辦法》第一條就指明,為了加強對食鹽的管理,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制定本辦法。

  《食鹽專營辦法》還明確禁止了跨區域購買經營性食鹽,也就是A地的食鹽堅決不能帶入另一個地區食用甚至是販賣,否則就可能遭來處罰。

  之所以禁止跨區域購買經營性食鹽,是因為我國有的地區屬缺碘地區,不同地區間所售賣的食鹽所含碘量不同。若將不缺碘地區的鹽帶入缺碘地區,如果長期食用碘含量不足的鹽就可能引起智力低下和甲狀腺腫大等癥,會影響每個人的健康。

  此外,進行食鹽專營也可以從國家的層面,在很大程度上保護全國人民的用鹽安全,降低鹽類食品安全衛生事件的發生。

  為什么要進行鹽業體制改革?

  千百年來之所以不斷加強食鹽的專營制,是彼時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依靠田賦和鹽稅。因此,國家必須壟斷食鹽經營,以保證自己牢牢掌握國家的經濟命脈。

  然而,鹽稅今天在國家稅收中所占比重已經極低了。近現代的中國,鹽稅占國家稅收的比例,在抗日戰爭時期1945年一度達到52.89%的峰值,而在2013年,這一數據則降至0.015%。

  不得不說,鹽稅對于國家經濟的重要性已經不比當年,這也是我們可以適時進行鹽業體制改革的原因之一。

  我們當年實行食鹽專營是為了補碘,但現在面臨的問題卻是補碘過量。

  在2005年,世界衛生組織根據我國兒童尿碘中位數的監測結果,將中國描述為“超過適宜量”。食鹽專營使食鹽全部加碘,這讓高碘人群難以有其他選擇。

  我國各省都有鹽務管理局,而同時又設立省鹽業公司,兩者通常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這就造成了在鹽業領域,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情況出現,很容易滋生腐敗。

  另外,在鹽業專營制度實施數十年之后,在鹽業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也確實存在著壟斷現象。

  這些問題,都是促使我國鹽業體制改革的重要因素。

  鹽價放開不等于取消專營 “天價鹽”不會出現

  2014年曾有權威說法稱,有關部門當時正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緊研究制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當時著手制定的鹽業體制改革方向,正是政企分開,取消食鹽專營。

  然而,今年5月5日國務院正式印發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中提到,“在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基礎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新舉措。

  也就是說,這次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雖放開了鹽價,允許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但并沒有取消食鹽專營制度。

  有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的鹽改方案,就是要在專營制度基礎上推進市場化改革。這次鹽業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強化食鹽專業化監管,完善食鹽專營制度,而不是取消專營,更不是放開市場。”

  2017年1月1日起,陜西也要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食鹽價格全面放開之后,針對老百姓擔心食鹽會不會漲價的問題,陜西省鹽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省鹽務管理局目前已經完成了1.35萬噸省級食鹽儲備,從供求角度看,目前不會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所以不會大幅漲價。(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