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葛蘭)一重慶男子為“提神”在車內吸食毒品后駕車上路,先后在西安環城北路、西二環等多個路段連撞13輛車。昨日上午,蓮湖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男子沈某當庭表示,當時自己產生幻覺,意識不清,對連撞13車的過程完全記不清了。

  今年1月19日16時許,沈某在其駕駛的奔馳轎車內吸食毒品,逐漸產生幻覺,精神恍惚。駕駛車輛多次與他人車輛碰撞。經查,沈某共撞擊了13輛車,造成財產損失69505.96元。經檢測,沈某的毒品尿檢結果為甲基苯丙胺陽性,系吸毒后駕駛機動車。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責。

  庭審中,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沈某稱,在事發的前幾天,他從重慶來西安臨潼游玩,幾天時間他都在車上休息。事發當天,因為家中有急事,要開車返回重慶,感覺有些困乏的他,為了“提神”,拿出車里的冰毒吸食。

  沈某供述,吸食毒品大約兩小時后,途中出現堵車時,自己產生了幻覺。昨日上午11時許,審判長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