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秦驥)12月21日,記者從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期,有人以代辦租賃型保障房資格審核的名義非法收取代辦費,嚴重擾亂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工作,侵犯廣大住房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為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就申請租賃型保障房事項作出說明:申請租賃型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其辦理程序如下: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區戶籍的群眾,需向其戶籍所在地社區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書面申請;⑵持有西安市四區三縣戶籍的群眾,需向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⑶非西安市戶籍的需向其居住證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審批程序為社區受理,街辦、區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審核并進行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組織進行資格聯審和備案工作。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⑴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⑵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居住證或受理單;⑶婚姻證明;⑷收入證明;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市民,任何單位、機構、個人在受理租賃型保障房資格審核業務中收取任何費用,均為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