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楊燁)都說車禍猛于虎,今天(2月16日)早上,在周至縣油鹿路就發生了一起慘烈的車禍,造成一人死亡4人受傷。

  車禍發生在周至縣油鹿路與新108國道交匯處,一輛奧迪越野車在由東向西行駛時與一輛自北向東拐彎的面包車相撞,面包車向右側翻在地。上午10點多記者趕到事發地時,看到地面上留有大量血跡,車輛碎片包括一整塊后窗玻璃、排氣筒、車燈等零件散落了一地。

  附近村民:“有一個車從這邊拐彎,拐到這以后,這個車子往過竄呢,他們是東西(方向)呢,相碰了。”

  為了解傷者情況,記者聯系到了車禍發生時參與救援的一位目擊者。他說當時面包車上總共有5人受傷,其中一名50多歲的男子傷勢較重。

  目擊者王先生:“當時有一個重傷員,口中、耳朵都有流血,拿著抽紙,讓他把血擦一下,昏迷不醒。”

  記者:“是哪個車上的人?”

  目擊者王先生:“應該是面包車上的,年齡在50左右。”

  隨后,記者趕到收治傷者的周至縣人民醫院,遺憾的是,重傷的那名男子已經不幸離世。

  周至縣人民醫院急診醫生:“總共傷了5個人,有一個人不在了。那人來的時候都不在了,沒有生命跡象了,別的4個到沒有多大問題。”

  目前,有關這起車禍的原因,周至縣交警隊及當地派出所仍在調查。不過記者在事發地采訪時注意到,車禍發生的這個交叉路口雖沒有紅綠燈,可是從四個方向駛來的車輛速度都不慢,見到其他方向來車不是避讓而是按著喇叭呼嘯而過,也就是說誰速度快搶在前,誰就能先走。

  環衛工:“開車肯定開得快,哎,我有時候就得等他們(車輛)走了之后我才慢慢地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也沒有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