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基本處理流程。

  西部網訊(記者 劉望)近日,陜西本地自媒體出現一篇題為《警察告交警:一個民警的行政維權體驗》的文章,渭南市一個縣公安局民警,因違停被罰款過程中交警大隊沒有履行行政處罰前的告知程序,狀告咸陽市渭城區交警大隊并最終勝訴。該文章引起了網友注意,大家紛紛討論“交通違法通知送達”是個啥?

  渭南民警吐槽違章被貼條 駕駛員:啥叫違法告知送達

  經媒體確認,發帖人確為渭南市某縣公安局相關派出所民警身份。該民警講述,2016年4月9日,從渭南去咸陽辦事時違停被張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該民警在接受處理時,窗口民警直接出具了《處罰決定書》和100元罰款票據,該民警認為交警沒有履行行政處罰前告知程序,執法不規范。

  但有人說咸陽交警的《違法停車告知單》就是告知程序;也有人說交警部門會給每個違法車輛的登記人發短信通知的,那就是告知程序;還有人說,交警部門會定期在當地媒體上公布違法車輛的牌號,這就是告知程序。雖然該民警最后勝訴了,但始終沒人能說清什么是違法告知程序的送達。

  西部網記者多方獲悉,該事件確實是由于窗口交警辦理業務不規范引起。按照相關程序,“貼條兒”只是進行違法告知,在窗口處理違章時,業務民警需先向當事人發放紙質的通知材料并獲得當事人簽字確認,這才算履行了“送達”程序。咸陽交警的問題恰恰就出在沒有要求當事人在紙質通知材料上簽字確認送達,而是直接進行了行政處罰,違背了行政處罰的程序。

  交警貼條算違法送達嗎?貼條是“告知”不是“送達”

  該文章出現后,許多駕駛員朋友也產生了同樣的疑惑:平時違章被貼的“條兒”是不是違法行為的告知?萬一交警貼了條兒但自己又沒收到,交警的違法告知算不算“送達”?西部網記者查詢了相關資料后發現,平時被貼的“條兒”算作通知,但并沒有“送達”。

  《陜西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應當查詢車輛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記錄。也就是說,車主或駕駛員有自行查詢交通違法的義務,不管有沒有“條兒”都應當主動查詢自己的交通安全紀錄。而“違法告知送達”只有在窗口進行交通違法處理時才會遇到。

  對于咸陽渭城交警處罰程序的不規范,省交警總隊已經再次重申了執法流程。當然,也提醒駕駛員朋友,請安全駕駛,切莫違章違法,以免對自己和他人交通安全產生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