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楊晗)這位26歲的山西小伙不管不顧,用體內藏毒的方式從云南運毒品到西安,沒想到剛到機場就被警方抓獲。今天(4月14日),這起案件在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鄭某經人聯系去云南的邊境運輸毒品。去年11月13號、14號,鄭某在云南邊境,把用黃色塑料紙、膠帶包裹的毒品吞食到體內。打算把毒品海洛因運輸到西安,與上線接頭。在昆明機場經過安檢后,鄭某開始了他的排毒第一步。
公訴人:“鄭某趕至昆明長水機場,從體內排出毒品7包,后乘坐當日的MU5727次航班前往西安。2016年11月15日11時許,鄭某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被民警抓獲。”
在派出所內,鄭某陸續從體內又排出了38包被包裹的毒品,經鑒定,這些包裝內全是毒品海洛因,總計重量190多克。公訴機關認為,鄭某以體內藏毒的方式運輸毒品,毒品數量大。鄭某也供述說,其實自己之前是在網上找工作,后來有人說能賺錢便去了云南,沒想到這賺錢的生意竟然是體內藏毒,對方給了他一萬元的報酬后,他便來西安交“貨”。法庭經過合議庭合議后,也做出了一審判決。
審判長:“被告人鄭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九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