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為貫徹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管理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即日起,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通知。
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含)以內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面積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對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含)以內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積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第三次及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購買精裝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組合貸款首付比例應當同時滿足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要求。
此外,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要求各分中心、管理部,機關各處室,各受委托銀行要加強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審查。通過核查征信、付款票據、銀行流水等方式堵塞貸款風險,如發現借款人使用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和信用類貸款等資金籌措首付款的,不得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截至2017年4月18日已簽訂購房協議并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信息的,首付比例按原政策執行,未提交網簽的,按本通知內容執行。2017年6月1日起(以公積金貸款系統申請受理時間為準),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全部統一標準,按調整后的內容執行。
本報記者陶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