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營公司連夜回收了共享電動自行車。
西部網訊(記者 劉望) 昨天(6月27日)中午,有網友在網上貼出第一批共享電動自行車落地西安的消息,但今天許多市民反映,路上的電動自行車一輛都不見了。記者從運營商處了解到,由于收到城管部門的口頭通知,為避免違反相關法律,他們已經緊急回收了這批共享電動自行車。
昨日亮相即遭阻止 運營商正向有關部門備案
昨天中午,住在科技三路和科技五路的部分市民發現,人行道上多出了十余輛紅色的共享電動自行車,注冊和使用方法與共享單車沒有什么區別,許多人都嘗試騎了一圈。據記者了解,投放這批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是一家西安本地的網絡科技公司,首批購置了500輛共享電動自行車,昨天在高新兩個路口共投放了20輛試用車輛。
但是今天早上就有網友發現,這20輛共享自行車不見了。共享電動自行車負責人王剛透露,由于當時收到城管執法部門的口頭通知,共享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人行道涉嫌“占道經營”,另外由于執照上面還有部分瑕疵,這家公司連夜回收下線了這批共享電動自行車,這一說法也從轄區城管執法大隊得到了證實。目前,王剛正在向交通、城管等部門進行備案。
“昨天本身就是我們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的一個測試,就是為了發現其中的問題,既然發現法律法規上面的問題,我們就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王剛表示,營運公司正在和政府協商,希望能夠劃分出固定還車地點,這樣便于管理,用戶借車也有固定地點。當所有的程序走完之后,這批共享電動自行車將重新投放市場。
最高設計時速20公里 三環以內外都可以騎
前一段時間,西安市發布通告,擬禁止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在三環路以內(含三環路)通行,所以共享電動自行車一出現,許多市民開始疑惑,如果新政出臺,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能否騎進三環以內?答案是:可以。
該電動自行車的介紹顯示,車輛最高設計時速為每小時20公里,車輛凈重在40公斤以下,符合現行的1999年版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王剛出示的一份來自陜西省質監部門的鑒定報告顯示,這批車輛屬于“電動自行車”范圍,不屬于西安市政府擬限定的“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項目。
共享電動自行車同時具備“共享”和“出租”兩種功能,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可以進行“短租”,可以把電動車騎回自己家,不用的時候再還回來。王剛同時表示,該車輛解鎖使用的應用程序需要實名認證,年齡在16歲以下或65歲以上,均無法注冊使用電動自行車,同時,這批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電瓶等重點部位均采用特殊工藝加固,避免了他人私自改裝變更車輛功率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車輛的安全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