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蓮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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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湖區專項調查組關于“自強西路有人傾倒煙頭并拍照”有關情況的調查報告
8月16日,《華商報》刊登“自強西路有人傾倒煙頭并拍照”的報道后,蓮湖區于當日即發布了《蓮湖區關于8月16日<華商報>報道“自強西路有人傾倒煙頭并拍照”的核查情況通報》。近日,針對媒體、廣大市民群眾的關切和疑問,蓮湖區委、區政府又成立專項調查組,通過走訪相關人員、調取視頻監控、核驗有關資料等方式,對整個事情的經過、社會公眾關心熱議的問題進行了再次深入調查核實,分析查找存在問題,研究改進措施,形成如下報告。
一、事情的經過
經查,按照《蓮湖區“煙頭革命”與“以克論凈”專項檢查考核辦法(試行》規定,蓮湖區城管局采取明查和暗訪兩種方式每天對全區的環境衛生和煙頭情況進行檢查,具體形式為:每個街辦隨機抽取兩條道路,沿道路一側500米范圍核查落地煙頭數量。
當日的具體情況是: 8月14日,按照蓮湖區城管局安排,該局工作人員湯某某、李某某、申某某駕乘電瓶巡查車,三人于早8:05從環西街辦開始檢查,先到大慶路(中信銀行至天翼酒店段),后至西站街(海納汽配至江鈴慶珍段);大約8:20進入環城北路紅廟坡段(星火路公交車站至中石油加油站)檢查;大約8:35左右進入環城北路北關段(北門公交車站至出租車停靠點)檢查,8:50左右進入自強西路北關段(恒雅口腔至地礦醫院)檢查。9:00左右進入自強西路紅廟坡段,9:04申某某、李某某兩人從鐵運商店門前下車,沿道路北側人行道及道沿下徒步檢查并撿拾煙頭,9:06 左右行至柏嶺金屬材料商戶門前,將手中所持塑料袋中撿拾收集的煙頭倒于地面,用腳撥散,開始清點,共計32個。清點時,申某某拍攝商戶門頭位置及地面煙頭留證,清點完后,兩人隨即離開,約9:06至08分,檢查車輛駕駛員湯某某聯系明堂環衛公司紅廟坡街辦項目部的該路段當值班組長汪某,汪某騎電動車通知保潔員清理了傾倒的煙頭。保潔員到達現場距兩人離開時間約1分半。(詳情見后續所附錄像視頻,視頻地址:https://weibo.com/3861300178/GvCZn6L79)
二、社會公眾關心和熱議的有關問題調查情況
(一)關于兩名檢查人員的身份問題
當日檢查的兩名女子為申某某、李某某,均是蓮湖區城管局市容科的工作人員,平時主要負責對各街辦市容環境衛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關于煙頭的來源問題
經查看沿途監控錄像,兩人在鐵運校西側、公交站、柏嶺金屬材料店附近均有多次明顯的俯身撿拾動作,可以清晰看到,這些煙頭應屬其沿途撿拾收集。
(三)關于煙頭集中清點拍照問題
根據蓮湖區城管局檢查工作規范流程,檢查人員在檢查期間應告知道路上的保潔員或管理人員隨同檢查并確認,如暗查,則要在道路檢查后聯系保潔員或管理人員現場共同確認檢查結果并及時清理,檢查情況及結果須以照片資料為準,工作必須通過拍照留痕佐證。
根據視頻顯示,當日早9:05:28,兩名檢查人員在柏嶺金屬材料商店門前道沿下,將手中所持塑料袋中撿拾收集的煙頭倒于地面,用腳撥散,開始清點,共計32個,至9:06:27清點結束,時長約1分鐘。
(四)關于環衛工人被處罰200元的問題
經查,該保潔員于2017年12月26日曾被陜西明堂環衛公司處罰200元,原因為其與妻子(同為該路段保潔員)違反道路清掃保潔“兩掃全保”規定,即:早晚兩次普掃,每次在規定時間前將責任路段全部清掃一遍。當時,二人未在規定的早7點前完成普掃任務,造成漏掃,垃圾和落葉沒有清理,所以,陜西明堂環衛公司對路段長和這兩名保潔員均進行了處罰,分別罰款100元。兩名保潔員系夫妻,共罰款200元。
另外。根據陜西明堂環衛公司提供的2018年1-6月的工資表,對所有保潔員均沒有扣款的情況。
三、蓮湖區城管局及兩名工作人員存在的問題
1、兩名檢查人員,身為監督者,卻違反檢查工作標準和流程,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規范、不細致,作風不扎實。
2、蓮湖區城管局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制度執行不嚴格,監督檢查不到位。
3、蓮湖區城管局的教育培訓力度不夠,致使檢查人員業務能力不足。
四、改進的措施
1、加強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推進監督檢查標準化、規范化。
2、由蓮湖區城管局進一步修訂完善道路清掃保潔檢查考核辦法,規范檢查的流程和環節,加強對保潔公司的日常監管,切實維護好保潔員的合法權益。
3、進一步強化檢查人員的責任意識,嚴格落實工作職責與責任,對存在問題的人和事,根據相關規定嚴格追責問責。
4、由蓮湖區委宣傳部、蓮湖區城管局及時回應媒體和網民關切,自覺接受媒體和網民的監督。
5、全區各部門、各單位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轉變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蓮湖區專項調查組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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