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康喬娜) 為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護激勵長效機制,市政府正式印發《西安市建立耕地保護獎補機制的實施意見》。記者21日獲悉,從2018年開始,全市相關區縣、開發區范圍內,按照“誰保護,誰受益”“分級負責,突出重點”的要求,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獎補機制。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地籍變更成果和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研究制定區域內“耕地保護方案措施”以及“耕地保護獎補考核辦法”。通過嚴格考核、獎優罰劣,推動保護責任落實,讓成效顯著的得到實惠,讓失責違規的受到懲處。
獎補范圍與對象有哪些?西安市耕地保護獎補機制適用于全市各相關區縣、開發區。獎補范圍是指依據地籍變更數據確定的基本農田(含耕地)。獎補對象為承擔耕地保護任務和責任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獎補資金主要用于農業生產基礎設施修繕、土壤地力培育、耕地保護管理工作等,在確保完成耕地保護任務并符合相關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也可用于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等。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據耕地保護獎補機制考核結果,確定獎補對象,自行分配獎補資金。獎補資金發放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情況相掛鉤。對于上年度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發生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進行獎勵補助。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虛報、瞞報等弄虛作假行為,要追回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年度獎補資金,并對相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市級財政每年設立5000萬元專項補助資金,根據區縣、開發區耕地面積占比進行獎補,按照簡政放權的要求,補助資金直接下達區縣、開發區,由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考核情況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