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晴悅)聲稱幫忙介紹工作,實則將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女孩騙至西安賣淫。近日,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組織、強迫賣淫罪被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批捕。讓人痛心的是,這5名犯罪嫌疑人當中,有3名是未成年人。
2018年5月底,牛某通過犯罪嫌疑人錢某(男,15歲)聯系到在西安坐臺的賣淫女畢某,3人商議組織賣淫女到西安賣淫。
5月27日,牛某、錢某找到外省的被害人馬某(女,13歲)、胡某(女,13歲)、方某(女,17歲),以給其找陪酒的工作為名帶至西安。
白天,他們將3名女孩拘禁在某公寓,錢某、武某等團伙內部成員輪流負責看守。晚上再由畢某、錢某押送至夜場提供賣淫服務。女孩如若不從便采取毒打、用香煙燙手臂、甚至逼迫其喝下扔置煙頭的臟水等方式進行威脅。非法所得由畢某、牛某據為己有,直至案發。
蓮湖區檢察院在受理該案后,及時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部務會議討論研究,經將案件提請院掃黑辦研究,認定為涉惡案件。而該起案件又存在一定特殊性:3名犯罪嫌疑人為未成年人,3名被害人均為未成年女性,其中還有兩名幼女。考慮到這些,檢察院從“護苗”角度出發,指派辦案經驗豐富,且已為兩個孩子母親的檢察官辦理此案,使詢問、訊問工作更加順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隱私得到更好保護。
最終,該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組織、強迫賣淫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牛某、馮某、路某,并向公安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在對畢某、錢某成功追捕后,對該二人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