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 張晴悅)為了孩子可以上個好點的學校,出高價托關系找人,沒想到竟遇到了騙子。
2018年4月,任某與景某闊別重逢,二人談到孩子擇校問題,相談甚歡。任某告訴景某,自己認識西安某中學的副校長,可以辦理入學資格。隨后,任某以交付定金、安排考試、請人吃飯等理由,多次向景某索取人民幣共6.12萬元。
之后,景某因孩子上學問題沒有解決,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報案。任某被抓獲歸案。據其交代,自己從景某處騙取的錢大部分用于還債和平時吃喝,他并不認識某校副校長。
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認為,任某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近日對其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