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網訊(記者 李媛)為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2017年5月1日調整的基礎上,再次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上調。
一類工資區(qū):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680元/月上調至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6.8元/小時上調至1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qū):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580元/月上調至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從15.8元/小時上調至17元/小時;三類工資區(qū):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480元/月上調至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4.8元/小時上調至16元/小時。
同時最低工資標準地區(qū)類別由四類調整為三類,其中:二類區(qū)調整到一類區(qū)3個:西安市臨潼區(qū)、長安區(qū)、高陵區(qū);三類區(qū)調整到二類區(qū)8個:西安市鄠邑區(qū)、周至縣,漢中市城固縣、洋縣、勉縣、西鄉(xiāng)縣、略陽縣,商洛市商州區(qū);四類區(qū)調整到二類區(qū)1個:西安市藍田縣;四類區(qū)調整到三類區(qū)20個:寶雞市麟游縣,銅川市宜君縣,漢中市鎮(zhèn)巴縣、寧強縣、留壩縣、佛坪縣,安康市平利縣、石泉縣、紫陽縣、白河縣、漢陰縣、鎮(zhèn)坪縣、寧陜縣、嵐皋縣,商洛市洛南縣、山陽縣、鎮(zhèn)安縣、丹鳳縣、商南縣、柞水縣。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地區(qū)類別從2019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陜西省人社廳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對《陜西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