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

  近日,西安公安未央分局經縝密偵查,鎖定證據,成功破獲一起涉嫌敲詐勒索的“套路貸”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兩名。

  設定還款障礙

  讓受害人違約

  2月24日,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宮派出所接市民報警稱,自己被“套路貸”。報警人張某稱,從2018年3月10日至今年2月3日,他收到犯罪嫌疑人相某的放貸款5萬余元,還款金額卻高達19萬余元。警方第一時間認識到案情重大,立即開展對該案的偵辦工作。

  經辦案民警縝密偵查,最終確定涉嫌敲詐勒索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相某和夏某,并通過一系列分析研判,確定了兩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最終將兩人抓獲。

  在對該案件偵查期間,警方又發現一位被同樣“套路貸”的受害人李某。通過受害人的陳述和嫌疑人的供述,了解到嫌疑人相某和夏某互相配合,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受害人上門尋求貸款時,在受害人提出貸款金額后,嫌疑人與受害人簽訂借款空白合同,只付給受害人部分錢款(其余的稱為“砍頭息”),給受害人設定一定的還款障礙后,讓受害人違約,接著嫌疑人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受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通過“轉單平單”的方式虛增債務,同時使用電話滋擾、語言威脅等“軟暴力”方式進行追債。

  昨天記者從未央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兩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防范“套路貸”

  牢記“三要三不要”

  據了解,“套路貸”常用的一些手段,就是事前通過網絡、電話、短信、小廣告這些渠道,以“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為噱頭,引誘受害人借款;事中騙取受害人簽訂“陰陽合同”、虛高借款合同。“套路貸”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不僅嚴重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警方提醒,防范“套路貸”,牢記“三要三不要”:一要量入為出,理性借貸,不要盲目借貸。二要選擇有貸款資質的正規金融機構貸款,不要輕信沒有資質的非正規公司發布的“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等虛假宣傳廣告。三是一旦發現遭遇“套路貸”,要及時向警方報案,不要因為害怕,而被不法分子裹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