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記者 李媛) 今天(3月20日)下午,政協陜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接受周延波請辭政協陜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記者了解到,周延波委員提出,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政協陜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政協陜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有關規定,接受周延波委員的請辭。
周延波簡介
周延波,男,1962年2月生,湖北老河口人,中共黨員,現任民辦高校西安思源學院董事長、黨委委員,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為陜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2018年1月為陜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
新聞回顧:
3月19日,針對網絡上反映西安思源學院董事長周延波為加拿大居民等問題,陜西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對周延波立案審查,根據調查核實情況,陜西省委教育工委依紀依規對周延波及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
經調查,周延波于2011年3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持有楓葉卡,有效期5年,楓葉卡到期后,沒有申請更換。陜西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認定,周延波持有中國護照,系中國公民。 2018年1月其辦理了加拿大商務簽證。據周延波本人提供的加拿大方面相關材料顯示:周延波于2015年4月7日起,已非加拿大居民。
2018年1月4日,周延波作為陜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人選考察時,虛假承諾本人及子女未取得外國國籍、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故意隱瞞了其女兒已移居加拿大的事實,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本人曾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情況。
鑒于周延波在2018年1月被推薦為陜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人選時,故意隱瞞個人重大情況,根據《政協章程》有關規定,已責令周延波辭去陜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相關程序正在辦理中。
鑒于周延波在2018年1月被推薦為陜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人選時,故意隱瞞個人重大情況,違反黨的組織紀律,依據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和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之規定,2019年2月18日,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對周延波立案審查,2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給予周延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鑒于彭斌、趙志強、馬青3人違反黨的工作紀律,在周延波被推薦為陜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人選時,出具虛假證明材料,依據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二條和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2019年2月22日,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對彭斌、趙志強、馬青3人涉嫌違反工作紀律立案審查。2月25日,經省委教育工委研究,按照黨員隸屬關系,西安思源學院黨委給予彭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志強黨內警告處分;2月27日,西安市西影路軍隊離休退休干部休養所黨委給予馬青黨內警告處分。







